欢迎来到专业的宏发范文网平台! 心得体会 党建材料 工作总结 工作计划 思想汇报 事迹材料 发言讲话 述职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正文

我县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管工作的现状及建议

时间:2022-02-10 15:14:50 浏览量:
    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是指政府为调控煤炭市场价格,促进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法向煤炭生产企业征收的专项基金。我省自2006年10月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开征以来,为支持地方煤炭企业安全发展,解决采空区群众的生活,平抑煤炭价格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近期,由县煤炭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抽调财政、审计、煤炭、物价、地税等相关部门,深入到企业、煤矿,对本地区2007年以来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情况进行了一次调研:

    一、基本情况

    新修订的陕西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自2006年10月1日起实施,从当月起,各地依照省市文件精神,都成立了煤炭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启动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从我县的征收情况看,主要分为两大块:一是澄合煤业所辖的权家河煤矿、二矿、董家河煤矿;二是县煤炭局所管辖的尧头斜井、曹村煤矿、庄头煤矿以及手续齐全的几家小煤窑。

    1、澄合煤业所辖三个煤矿征收情况。

2007年澄合煤业累计销售煤炭1309553.24吨,其中权家河煤矿296516吨、二矿612337.14吨、董家河煤矿400700.1吨,按照每吨15元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计算,应缴19643298.6元,实际缴入14595000元,欠缴5048298.6元,欠缴原因为权家河煤矿企业破产改制,暂缓缴纳所致;2008年1至5月份,累计销售738127.64吨,其中权家河煤矿126839.22吨、二矿287566.29吨、董家河煤矿323722.13吨,应缴煤炭价格调节基金11071914.6元,实际缴入300万元,其余应缴基金8071914.6元,由于近期自然灾害频发,影响企业产量,近期正在积极组织上缴。

    2、县煤炭局所辖三家煤矿及小煤窑征收情况。

    依据相关部门提供的统计资料,2008年1至5月累计销售煤炭在14万吨左右,应缴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大约210万元,实际缴入1.16万元,全部为三眼桥煤矿缴入,其余煤矿均未缴纳,欠缴数额较大,主要原因是煤炭企业实际产量难以确认,征管措施缺乏,征收难度较大。

    二、存在问题

    通过实际调查了解,澄合煤业进行集团化管理,财务制度比较规范,统计数据直观清楚,我们通过翻阅集团公司的销售报表,并与各个煤矿报表互相核对,总销售量与各个煤矿企业报表相符,除一些政策执行存在争议外,应缴未缴数据清晰;而相比较县煤炭局所属煤炭企业,特别是小煤窑,财务管理制度则不规范,有些根本没有账务和统计数据,存在一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个体煤矿销售产量难以确定。

小煤窑由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缺乏或者故意隐瞒相关统计数据,使煤炭产销量难以核定,为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基数的确定造成困难。

    2、征收方式单一,难以形成有效的征管措施。

    我县大部分县属煤矿及小煤窑地处分散,销售方式大都以零散销售为主,在销售过程中,实际拉运量和票据填开量严重不符,这为各站卡的征收工作带来了难度,造成了许多的矛盾,甚至为此在征收过程中多次形成冲突。

    3、县属煤矿企业存在有隐瞒产量的现象。

    由于涉及各自的切身利益,各县属煤矿提供的统计数据不真实,存在隐瞒产量的现象,依据各煤矿上报的统计数据核定应交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基数偏小,为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设置了障碍。

    4、县属企业负担沉重,资金周转困难。我县所属的几家煤矿都建矿时间比较早,资源大多已经枯竭,机构臃肿、非生产人员较多,税费负担沉重,加之今年灾害性事件频繁发生,实际生产时间较短,直接影响了各企业的煤炭产量及销量,资金供应普遍比较紧张。

    5、产煤区域划分不清,基金缴纳出现串缴现象。

    王村斜井由于一直挂靠王村煤矿,采煤区域在两县境内,但出煤井口在我县境内,该煤矿2007年产量25万吨,应缴纳煤炭价格调节基金375万元,由于该井口所挂靠的王村煤矿属合阳县管辖,自2006年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开始征收以来,全部交入该县的基金专户,对我县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可享用的财力造成一定影响。

    三、意见和建议

    依据我们调查了解的情况,结合我县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的实际情况,我建议:

    1、督促澄合煤业尽快缴纳所欠煤炭价格调节基金。

    建议澄合煤业尽快吃透政策,依据陕西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及时补交2007年所欠基金,对2008年应缴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也要按要求及时上交基金专户。

    2、尽快制定县属煤矿企业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标准。

    由于各煤炭企业实际产量难以确定,上路征收难度较大,建议由相关部门参与,依据各县属煤矿企业煤炭资源的可开采程度,资源的实际开采成本以及受灾害的影响等各相关因素,在企业设计生产能力的基础上,确定一个合理的比例,作为该煤炭企业的年度生产量,并以此为依据计算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尽快开展此项工作。

    3、建立健全县属煤炭企业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情况报送制度。

    各企业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缴纳金额确定以后,要按月制定出缴纳计划,并按要求及时缴纳基金,基金征收机关也要向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及时通报征收情况,将征收的基金及时缴入国库,对不按时缴纳基金的煤矿企业,要采取相关措施,督促企业按时缴纳。

    4、划清所属企业区划,确定基金征收地域。

    对王村斜井煤矿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缴纳,建议由县煤炭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协调,由我县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缴入我县基金专户,或者参照其他县市的做法,在两县之间确定一个合理的分成比例,由两县地税部门共同负责征收。

推荐访问:征管 我县 现状及 煤炭价格 调节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