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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活信用担保“三字经”服务县域经济发展

时间:2022-02-14 15:07:59 浏览量:
    竹溪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着眼于夯实基础、稳健运行,把加大宣传、健全制度、规范程序、稳妥开展业务作为起步时的工作重点狠抓落实,实现了担保业务正常运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目标,为推进我县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更好地支持经济发展取得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一、主要成绩和存在的问题
    县信用担保中心成立于2004年9月,当年11月17日,政府投入的首笔担保基金180万元到位后,即开始办理担保业务。运行一年多来,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效。
    一是桥梁和纽带作用得到充分体现,部分企业融资难题有效化解。截止目前,累计办理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24笔,先后帮助楚秦水泥、兴科牧业等企业从银行获得流动资金贷款892万元,使原本不可能和难以从银行取得贷款的10余户企业,通过信用担保服务,解决了融资难题,保证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二是风险防范措施有效落实,实现了“零”风险。我们不拘泥于商业银行传统风险防控方式,兼顾本地企业实际,灵活有效地落实反担保措施,确保了每一笔担保贷款能够按期收回。到2006年3月底,如期解除了16笔416万元贷款的担保责任,占到期应解除担保责任的100%,没有发生一笔代偿损失。
    三是内部管理得到规范,防范和控制风险机制不断完善。从成立时起,中心就按照信用担保的行业特点,按照规范化、公开化、透明化的要求,建立了担保项目事前评审、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坚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明确了单位内部“三条禁令”,要求每一名担保干部必须严格职业操守,勤政廉洁,接受监督,严禁借业务之便收受礼物或吃、拿、卡、要等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严禁办理人情担保,严禁随意变通和违规操作。规定每一笔担保业务,中心主任有“一票最终否决权”,但没有“一票决定权”。实行中心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实名表决项目,对50万元以上项目由监委会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所有担保项目必须经监委会主任“一支笔”审批后方可正式承保,有效防范了道德风险,排除了外界干扰。
    四是拓展了协作银行,担保放大功能逐步实现。中心坚持坦诚交流、信守合同,积极督促企业按期还贷,以此逐步取得合作银行认可,在与县中行合作的同时,进行了积极有益的多边联系与沟通,与其他银行的合作有了新进展。今年初,中心按照1:5的放大比例与农发行取得合作,以存入60万元保证金的方式,使十堰市兴科牧业公司获得农发行竹溪支行300万元的担保贷款支持,缓解了该企业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
    五是促进了经济发展,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担保贷款使受保企业增强了生产能力,增加了税收。据初步统计,受保企业累计已实现销售收入6100万元,提供税收240万元。与此同时,企业随着业务量的增大,创造了就业机会,使一批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在接受担保服务的过程中,企业自身信用基础得以增强,赢得了其他金融机构的信任,融资渠道得到拓宽。
    认真分析,也还存在诸多问题。其一,担保资金的规模制约了担保服务面和量的规模。由于地方财政困难,对担保资金的持续投入较少,担保实力的增强将需要一个过程,影响了信用担保作用的发挥。其二,县级金融机构存在的申贷权限上收、信贷服务功能减退、重“大”轻“小”等现状,导致难以实现担保贷款比例放大,无法及时、足量的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其三,企业自身条件不足,如管理不够规范、信用意识差、经营效益低等,致使银行不愿贷、担保不敢保。其四,由于执行较低担保收费标准,收入来源有限,在风险补偿机制尚未建立的情况下,加上可能存在的代偿损失,随着时间的推移将凸显财务风险。其五,社会对信用担保的认识不够高,把担保贷款片面理解为扶贫济困,忽视了政府、担保机构、银行三方各自的风险隐患。其六,自身建设有待加强。中心在开展前期调查,科学、严谨、规范的管理担保项目等方面缺乏有效手段,识别和控制防范风险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二、担保业面临的发展机遇
    近年来,对于称作“朝阳产业”的信用担保事业来说,总体形势是越来越好。从县外来看,国家正在建立和逐步完善各项政策法规,着力于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继全国人大出台《中小企业促进法》后,省人大于2005年9月颁布了《湖北省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信用担保行业准入条件,安排一定资金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推动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条件。”同时,省财政专项借款、开行湖北省分行软贷款等针对担保机构和中小企业的投入不断增大。目前,全省105家担保机构中,担保基金平均已达到了2390万元。在县内,随着全县一百多家国有集体企业逐步改制到位,一大批民营企业迅速成长,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到8159户,民营规模企业逐年增加,销售额过千万元的已有15家,过百万元的达到35家,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县域经济的主体。国有及规模以上工企业发展到32家。庞大的经济主体打造出巨大的融资需求市场。这么大的市场空间,对于信用担保来说,是大有可为,大有作为。更重要的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信用担保工作,从推进工业强县战略出发,将信用担保纳入工作议事日程,下发了《关于加快实施工业强县战略的意见》文件,提出每年筹措50-100万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用于对企业所需的生产流动资金及项目技改资金,按信用等级分别给予信贷担保支持。同时,各部门各单位给予了大力支持和配合,社会信用环境不断改善,企业信用意识逐步增强,这些都为信用担保打下了一个健康发展的良好基础。
    今年两会上,县长贺盛有同志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把扶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作为工业化的突破口,优选50家以上有基础、有规模、有潜力、有市场、有效益的骨干企业,在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和领导力度上给予重点支持。加大信息、资金、科技、信用担保等服务力度,重点培植、扶持一批骨干龙头企业,以龙头骨干企业带动相关工业的发展。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中小企业、工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切实解决民营企业的资金困难。”《政府工作报告》为我们指明了方向,也提出了要求,既是压力,也是挑战。对于我们自身来说,当前乃至今后重点思考三个主要问题,并积极探索新路子,加以切实有效解决。一是如何努力扩大担保基金,增强自身担保实力。二是如何与更多金融机构取得合作,拓展担保领域。三是如何更好的防范风险、稳健开展业务,推动贫困山区信用担保事业健康发展,实现担保资金的放大效益。
    三、确立新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县级担保事业
    加强担保建设,促进担保事业,突出要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以引导企业增强信用意识,提高企业信用等级,通过创新和增强控制防范风险的手段以确保资金安全。具体来说,就是要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实践,念活“守、防、稳”三字经,练好“内功”,增强“筋骨”,为更好地服务企业和县域经济发展打造一个坚实的融资担保平台。
    一是“守”,即恪守诚信抓根本。“诚信为本”。诚信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担保机构在督促受保企业守住诚信这条底线的同时,也是在提升自己的信用等级,增强与银行之间的合作筹码。通过担保机构来融资不是企业的唯一选择,银行对优质的诚信企业会优先考虑贷款而无须担保。因而从这个意义上说,为企业提供担保是担保机构的行为表现,其内在目的应是促使企业加强信用建设,逐渐取得银行的认可,使不需要担保也能获得融资成为通行作法。基于这一认识,担保机构在为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全过程中,始终要抓住培植企业的诚信意识这个根本,督促企业讲信用按时还贷,甘做“搭桥人”,努力在企业与银行之间建立良好的融资需求关系。为此,必须以树立自身和企业的信誉为中心任务,重点加强保前调查和保中监控,定期走访受保企业,对其生产经营、资金流动等方面出现异常可能影响还贷的情况要及时调查了解,查明原因,制定措施,帮助解决还贷资金不足问题。对担保贷款没到期前向银行提出延期要求的企业,只要有一线希望,也要坚持劝阻,说服企业想方设法筹措资金,按期还贷。“一诺值千金”。那种只借不还或不遵守承诺按时还款的企业,只会逐渐受到冷落,甚或由兴盛走向衰败。只有受保企业遵守合同按时还贷,担保机构才能顺利解除担保责任,企业顺畅融资才有可能实现,避免因违约出现保后追偿代偿导致担保基金、企业信用等多方面的受损。
    二是“防”,即防范风险保安全。信用担保是国际上所公认的高风险行业。防范风险是担保机构的头等大事。在担保资金有限、持续投入规模小的情况下,担保机构不宜“粗放”经营,而宜“两条腿走路”。即一方面着力扶强扶优,尽力拓展业务,发挥有限担保资金的最大效益,另一方面加强监管,最大限度的控制损失,确保资金安全。防范风险可从“技防”、“人防”、“物防”三个环节予以落实。首先,规范操作,从行业技术上防范担保项目决策和操作风险。对申请担保的企业,要做到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步骤,与银行共同开展项目前期调查,独立开展项目评审和报批。对申保企业重点分析其资本结构、偿债能力、现金流量、经营能力和经济效益等主要指标,查验实物及相关资料,根据风险管理要求,合理确定担保额度和期限。其次,以人为本,做好对人的道德风险防范。一方面关注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品质,对讲信用、依法纳税、有较强还款意愿的企业主,可以优先考虑给予担保服务。另一方面,加强担保业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要求恪守职业纪律,做到依法担保,禁止人情担保,在担、企之间建立健康文明的业务关系。第三,依法担保,有效落实财产抵押等反担保措施。担保机构对企业的信任,除了来源于详细的保前考察和企业的还款意愿是否强烈,更重要的是企业的偿债能力大小,以及能否落实有效的反担保措施。反担保措施不是一成不变,可以针对不同企业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反担保方案,以财产抵押为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承担个人无限连带责任,实行各种担保方式并用的组合模式。通过规范严谨的业务操作,加上灵活多样的有效反担保措施,从而筑起担保基金高效运行的安全屏障。
    三是“稳”,即稳中求进谋发展。如何处理好支持发展与防范风险的关系是担保机构一直思索与关注的焦点。对于一个成熟的担保机构来说,既不可只顾发展,而忽视风险防范,也不可能为了防范风险而不开展业务,不可偏废一方。努力寻求二者之间的平衡成为担保机构理性的选择。一要在思想观念上求稳。在担保机构成立初期突出这个“稳”字,就是不贪大求全,不急功近利,遵守支持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和稳健运行的工作思路,严格按章程和制度稳妥开展业务。二要在担保对象上求优。担保机构不可能担负起某一企业兴衰成败的使命,只能按照市场规律办事,有所为有所不为。通过多调查多研究,掌握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确定支持重点,发展优良客户群,条件成熟一个就提供担保一个,实现优质稳固发展。三要在担保额度上求有度。财政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担保机构对单个企业提供的担保责任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担保机构自身实收资本的10%;担保责任余额一般不超过担保机构自身实收资本的5倍,最高不得超过10倍。”事实上,对于基金规模过小的担保机构来说,要通过做好每一笔担保业务,以取得得合作银行的认可,逐步由全额担保向比例担保、全额承担风险向比例承担风险过度,实现担保基金放大功能,在银行与担保机构之间建立起平等互利、风险共担的伙伴关系。目前,有限的担保基金决定了单笔贷款担保额度不宜投放过大,应当按照“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风险分散理念,适度控制每一笔担保额度,追求担保面的扩大和单笔效益的提高,促使信用担保贷款业务质的优化与量的扩张,长期、有力地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高效地服务于县域经济发展。 (竹溪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杞晓耕  阚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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