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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时间:2021-12-23 15:06:39 浏览量:
   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历来是维护学校稳定,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的基础工程与保障条件。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办学模式的更新及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包含廉政文化在内的高校校园文化等软实力建设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出来。能否营造一种团结和谐、高效廉洁的校园文化氛围,直接关系到高校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三大任务的实现效果,关系到高校的稳定、改革与可持续性发展。这几年,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形成了紧绕一个中心、坚持两个重点、强化三大职能、发挥四个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重点抓好五项工作的基本工作思路和做法,在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长效机制的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为实现学校的跨越式发展贡献了一份力量。
     
      一、紧绕一个中心
  改革、发展和稳定始终是高校的工作中心和工作大局,是高校完成人才培养、进行科学研究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辐射精神文明的重要保障,也是衡量高校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的根本指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一样,必须紧紧紧绕学校改革、发展、稳定这一中心进行,始终把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点,坚决避免为反腐而反腐的简单盲目做法。要通过教育、制度、监督这三个载体,积极探索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及工作机制,从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能力入手,努力创建并培育党风清廉、政风务实、校风淳朴、行风正派的校园文化和育人环境,努力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好保障工作。
     
       二、坚持两个重点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整体规划并通过各方面的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前推进。在此基础上,又必须突出重点,明确主线,才能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效并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提供保障。多年来的工作中,我校始终坚持两个重点:一是认真抓好教育、学习和制度的完善与执行;二是坚持领导干部廉洁勤政、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一级抓好一级地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两个重点,实际上是把反腐关口前移,夯牢反腐倡廉的基础;就是以教育、学习和制度的完善与执行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为突破口,实现反腐倡廉工作的经常化、系统化和科学化。
    在教育、学习方面,坚持把经常性教育学习和集中性教育学习(如每年一次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结合起来,突出党的理论、性质及宗旨的教育学习,突出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突出具有典型意义的正面人物和反面案例的教育学习。我们还针对大学生党员的实际特点,把反腐倡廉教育与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诚信守纪教育结合起来,拓展了教育学习领域。通过教育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提高了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增强了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办事程序,把各项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轨道,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纪可守。同时,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严格贯彻执行。制度完善、执行到位,就会为反腐倡廉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以身作则、自觉抵制和反对腐败是实现党风、政风和校园风气根本好转的关键。而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则是坚持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的基础。一方面,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学习,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端正权利观、地位观和名利观,真正在内心深处筑牢反腐防线,使我们的干部不想腐败;另一方面,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做到责任到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责任分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我们的干部不能腐败。通过这两方面的工作,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
     
      三、强化三大职能
  实现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高效能的监督是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途径。在实践中,我们注意强化三个方面的监督职能,一是强化上级对下级的监督职能,二是强化各级工会、教代会(含民主党派、特邀监察员)的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职能,三是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能(含廉政与效能监察),真正形成制度监督、民主监督和专门机关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格局。强化三大职能,实际上就是充分调动和发挥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建立健全科学、广泛而又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
  强化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实际上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体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就规定了上级对下级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领导对部属及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事实上,上级对下级、领导对部属及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监督是十分有效的。强化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就是强化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强化领导干部的监督意识。
  强化民主监督,即强化各级工会、教代会(含民主党派、特邀监察员)的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职能。群众监督是最广泛、最普遍、效果最明显的监督。要充分发挥各级工会、教代会(含民主党派、特邀监察员)的积极作用,将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财务问题、人事问题、重大事项决策等问题置于它们的监督之下,必然会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产生积极影响。因此必须加快推进校务公开,积极鼓励和支持各级工会、教代会(含民主党派、特邀监察员)在学校各项重大事项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强化专门机关监督,即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能(含廉政监察与效能监察)。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专门机关,其最根本的职责,就是通过高效的监督检查,预防和惩治腐败以及纠正各种不正之风。纪检监察部门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任务和特点,积极主动地加强检查监督职能。突出重点,点面结合,把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与日常的监督检查结合起来;把定期监督检查与不定期监督检查结合起来;加强源头防腐,要突出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切实遏制并达到杜绝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效益。
     
      四、发挥四个方面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是开展好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如果没有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没有广大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全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没有纪检监察部门同志的努力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要取得实效,是不太可能的。因此必须采取一切有利措施,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自身的积极性,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特邀监察员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相关工作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努力形成各方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格局,形成合力,反腐倡廉工作才能具有威慑力和战斗力,才能取得实效。
  1、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自身廉洁自律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这是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腐败和不正之风与社会主义的本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背道而驰,久为广大党员干部深恶痛绝。因此,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本身廉洁自律和反对腐败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反腐倡廉工作便可收事半功倍之效。要创造一切有利条件,鼓励和支持群众关心、支持、参与和配合反腐倡廉工作,充分挖掘和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干部廉洁自律是反腐倡廉的源头工作,要切实从思想工作入手,从教育学习切入,努力在广大党员干部的头脑中筑牢腐败防线,为党员干部发挥廉洁自律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奠定良好的基础。
  2、发挥各级部门负责人落实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这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基础。加强对各级部门领导,特别是一把手的引导,时时提醒他们,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和积极意义。要制定和采取一系列措施鼓励各部门领导通过不同的方式及途径把业务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落实责任,加强对各职能部门领导落实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核,并把这项考核与工作业绩一起列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以此激励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3、发挥工会(教代会)主席(团长)、特邀监察员在民主监督、民主管理中的工作积极性与主观能动性,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关键。工会、教代会和特邀监察员是联系群众的桥梁,是社情民意的代表。因此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主席(团长)、特邀监察员在民主监督、民主管理中的工作积极性与主观能动性,是把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引向深入的重要条件。要一如既往地发挥好工会主席、教代会团长联席会议的积极作用,积极听取他们对学校重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一如既往地发挥好特邀监察员的积极性,支持和鼓励他们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建言献策,这是有效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实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重要方式。
  4、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具体组织和统筹协调学校反腐倡廉工作的积极性与主观能动性,这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保证。纪委监察部门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专职机构,要发扬勇于创新、有所作为的精神,切实负起应有的职责。通过建立定期的办公会议制度,沟通信息;通过建立院系联系点制度,明确各自责任;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形成高效、协调的奖惩机制;通过进行调查研究,找准科学的工作方法。只有这样,纪检监察部门才能在较好地完成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任务。
     
      五、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在落实,必须从实实在在的具体工作入手,方可取得实效。几年来,我校结合实际,着重开展以下五个方面的具体工作:
  1、抓好制度的建设、完善、实施和检查工作。制度建设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基础,也是实现各项工作正规化、程序化的根本体现和保证。这几年各相关部门根据学校发展的新情况,调整、补充、完善并重新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公车使用、公务接待的规定、校内内部控制检查的规定、财务制度收支两条线检查的规定、议事决策制度、领导干部谈话制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规定等等,使各项工作基本上做到了有章可循。与此同时,我们加大了执行检查的力度,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查处有章不循、有纪不守的不良现象。
    2、抓好干部的选拔任用、培训学习和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方面。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严格按照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并根据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实施办法。推荐、考察、票决、公示、谈话,一套程序日趋完备。同时,针对新上岗的干部还开展了一系列的干部培训学习和交流研讨,如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各种培训班,专题学习讨论活动等。我们还加强了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
  3、抓好校务、院务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校务、院务公开制度是推进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一方面,通过校报、校园网络、展示栏板等各种宣传形式将相关的工作信息(如干部任免、财务预算执行情况、重大基建项目、校园环境的重大改造等等工作)定期地予以公布,接受广大教职员工的监督;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校院二级“双代会”的重要作用,通过定期召开各级工会或教代会,或者不定期地召开情况通报会等方式,经常性地向教职工介绍各个阶段的工作情况、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工作中的问题和解决办法等等,自觉接受群众的质询和评议。
  4、抓好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工作。干部述职述廉是《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有利于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通过领导干部定期向民主生活会、工会、教代会述职述廉,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组织工会、教代会每年定期开展机关工作作风评议活动、教代会代表巡视检查活动,有效地改善了各个机关部门的服务态度,极大地提高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5、抓好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实施责任追究和查处违纪违规案件的工作。这几年,结合学校实际和工作重点,在不同工作领域,分期分批地、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纠风工作和查处违纪违规工作。在学术领域,弘扬优良学术道德,维护学术规范,坚决查处学术领域内存在的弄虚作假、抄袭、浮夸等各种不正之风;在教学领域,开展了师德、师风教育,力戒敷衍、消极、得过且过等不正之风;在行政管理领域,以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廉洁从政为中心,加强了机关作风建设;在学生领域,开展了校风、学风和诚信、纪律教育;在医疗卫生领域,开展了以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加强了各个附属医院的医德医风建设和纠正收“红包”、拿回扣、开大处方、开单提成等不正之风。与此同时,我们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的党员干部,有力地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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