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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以街道社区为载体组织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反腐败的实践与启示

时间:2021-11-15 15:19:00 浏览量:
    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实现形式是多方面的,现阶段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尤其是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扎实有效地监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党的十五大以来,**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立足于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探索和实践以街道社区为载体,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思路,既畅通了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渠道,方便了人民群众的监督,又加强了基层的民主政治建设,有力地推进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收到了较好效果。
 一、以街道社区为载体,形成了一套方便人民群众监督的运作模式
 (一)实施政务公开进社区,让人民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为有效参与提供重要前提条件。这一做法的基本要求是:以街道办事处为基本组织单位,将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及市区各基层执法服务窗口单位的政务公开,引进街道居委会所辖社区,使过去各单位分别实行的、散在的公开,转为集中的整体性公开,形成各基层组织共同参与、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区域联动的政务公开新格局。
 为保证公开的运作,成立了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有关基层执法服务窗口单位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明确规定,各参加单位不论其隶属关系如何,都在街党工委、街道办事处的统一组织协调下,按要求实行政务公开。建立健全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走访有关执法服务单位,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工作制度。社区政务公开的内容,重点是对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公开。包括居委会财务收支;社区建设资金、设置、物品的数额、数量和投向使用;各种募捐的项目、种类、数量、被转交的单位、收据等详细情况:公安派出所、卫生、房管、煤、水、电、气等有关执法服务窗口单位的职责范围、办事程序、办事纪律、质量标准、联系电话、责任人等多方面的内容。公开的形式以在每个居委会统一设置的政务公开为主,并运用小区简报、入户发放方便群众“承诺卡”和电话联系卡等形式、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实行公开。有的街还为居委会配置了计算机,街道办事处与居委会联网,建立了现代化政务公开系统,居民可随时通过计算机查询关心的事项。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政务的知情程度,方便了人民群众的参与。
 (二) 推行街道社区直接民主评议,兑现人民群众的监督评判权,促进政务公开的实效性。坚持公开与评议相结合,组织街道、社区对政务公开进社区单位,开展直接民主评议活动。一是每年区里都从社会各界聘请评议代表 50人左右,组织评议督察小组,授予他们“知情权、监督权、评议权”。明确规定,评议督察小组有权采取听取汇报、查询有关资料,明察暗访等多种 形式,了解被评单位的行风建设情况和各社区评议情况,督促各被评单位和社区搞好评议。二是街道办事处依靠社区议事委员会和社区工作委员会,通过召开居民代表座谈会、走访住户等方法,直接听取群众意见。三是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各居委会将调查问卷发放到居民群众、个体劳动者、机关干部及驻区企业职工手中。四是组织各被评议单位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到企事业单位和居委会进行走访,征求意见和建议。五是召开由评议代表、被评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参加的“面对面”反馈大会,由评议代表原汁原味地反馈意见,并当场播放暗访时拍摄的录像片。六是充分运用评议结果,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三)开展街道社区争创党风廉政先进地区活动,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街道社区公开和评议,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为把这一积极性引导好、保持好、调动好,确定了开展街道社区争创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地区活动,推动反腐败五年目标实现的工作思路。一是运用市纪委“反腐败五年目标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成果,街办事处、市区属驻街单位,按照反腐败三项任务和源头治腐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较为全面的衡量标准。尤其是群众的认可度要达到80%以上,作为统一标准进行考核。二是各街道党工委与区委,各驻街单位与街党工委层层签订责任书。三是查找差距,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街道办事处和驻街单位都采取主动深入社区,听取群众意见,认真自查等措施,找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四是依据标准,严格考核。
  二、加强了民主监督和党内监督,收到了多方面的综合效果
 (一)加大了“民管官”的份量,强化了干部监督管理。街道社区公开、评议、争创活动,为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把人民群众公认程度作为干部任免主要条件的要求,提供了一条有效途径,也为强化党内监督,有针对性的解决干部中存在的问题,实现对干部的严格监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是将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地转化为党内监督措施,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加强纪委与组织部门的工作联系制度,尤其是针对有的干部党纪处分构不上,但又有不廉洁行为,群众意见较大的领导干部的问题,制定了《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加强对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各级党组织必须认真执行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干部标准,对够不上党纪处分,又存在某些问题,群众意见较大的领导干部,视问题的性质和轻重程度,相应的给予警示、诫勉、调整、免职、降职、责令辞职等组织处理。二是依据上述规定,对考核、考察、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中,群众反映大、存在某些问题的干部,采取了组织措施。近两年来,对22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警示谈话教育。6名领导干部实行了诫勉。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特别是对民主评议、民主测评中廉洁自律情况40%以上群众不认可的4名领导干部免除了现职。有2名领导干部被降职使用或责令辞职。这一做法,不仅为群众监督干部注入了活力,使干部不敢懈怠和腐化,而且在干部中形成了外有压力,内有动力的激励机制、强化了干部监管。
 (二)在社区内形成了各参与单位间的激励竞争机制,有力地促进了作风转变。以街道社区为载体,开展集中的、区域联动的公开、评议、争创活动,使各参与单位的政务行为直接面对群众,他们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工作力度、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廉洁从政等方面的表现,群众看得最清楚,并从横向对比中,做出谁优谁劣的公正评价。这一做法,增强了各级领导解决自身存在问题的压力和动力,促使各单位竞先采取有力措施,在社区内努力展示工作水平,树立良好形象。如区公安、国税、地税局等单位,由领导带领有关业务科室和基层站所负责人,深入各街办事处,走访企事业单位和居委会,汇报工作,通报整改情况。据统计,2001年各单位就走访企业3000多家,走访居委会1259人次,听取群众意见、建议4000多条,当场多解决1000条,现场答复2000多条。各基层窗口单位也积极采取措施,提高执法服务水平。有的印制了《行风情况评判表》,发给来所办事的群众,主动接受群众评判;有的公安派出所印制了警民联系单,由责任民警发放到界内居民手中,郑重承诺“有困难,找民警”;有些基层站所采取在门口张贴公开信,建立领导值班制度、公布举报电话,邀请居民代表回访等措施,接受监督,提高服务水平,收到了较好效果。
 (三)切实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由于公开、评议、争创活动到社区,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可直接听到居民群众的呼声和反映,对老百姓的难处和问题及其需求做到了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地解决了一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近几年来,先后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好事69321件。在为老百姓解难题,办实事中进一步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认可度逐年提高。2001年10月,**区在区、街、两级进行了反腐败五年目标的测评,群众评价指标的测评结果表明,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认可率,从1998年至2001年,分别为71.94%、75.52%、82.43%、85.6%。2001年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认可度比历史最高水平的2000年提高了3.17个百分点,比1998年提高了13.66个百分点,呈上升趋势。从区、街两级等评结果看,以2001年为例,群众对反腐败工作认可度的区级测评结果为85.6%,各街测评为86.95%;群众对反腐败工作信心度的区级测评结果为78.7%,各街测评为85.77%;对干部自律认可率的区级测评为81.1%,各街测评为89.18%;对抓廉政建设认可率的区级测评为95.8%,各街测评为91.72%,两级测评结果基本吻合。这说明,人民群众从生活中切实感受到了反腐倡廉不断深入的实际成果。
 (四)有力地推动了社区建设。在街道、社区开展公开、评议和争创活动,加强了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和基层站所的横向联系,初步形成了社区服务中的整体合力。几年来,马场街在驻区站所的大力帮助下,投资1900万元修路、绿化、建文化设施、解决再就业问题。36个单位参加的社区服务“绿色通道”和为民服务网络,为社区群众提供综合性、全天候、高效率,高质量的社区服务。民主评议工作,促进社区民主政治建设,调动了居民群众参与社区管理、社区建设的积极性。近年来,我区社区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涌现出像纪庄子街这样的全国先进典型。2001年6月,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胡锦涛同志来我区视察社区建设情况,并给予高度评价。
 三、开展街道社区公开、评议和争创活动的几点 启示
 (一)反腐败要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必须注重发挥街道社区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街道社区是居民群众生活起居的地方,驻社区的基层党政组织、执法服务基层窗口单位又是直接为他们服务的,这种相互间所具有的紧密而深刻的内在联系,在街道社区内构成了各类基层组织与社会、与群众、与人民的利益之间的互动局面。一方面各类基层组织要代表人民利益依法履行职责,全面的服务国家、服务社会和民众;另一方面,人民群众则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由于居民群众与直接为他们服务的部门和单位的关系最密切,其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清正廉洁等方面的情况也就最知情,最有发言权,可顺畅地实行监督。正是基于这一认识,**区确定并实施了以街道社区为载体,按照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循序渐进,逐项抓落实的原则,把握各项措施间的内在联系,从政务公开进社区抓起,在推行街道社区民主评议,实现公开与评议的有机结合,进而开展争创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地区活动,将公开、评议寓于争创活动之中。这样做,既活跃了基层民主,强化了群众监督,也有利于各基层组织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的形成,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二)实现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重在兑现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结果。民主不是抽象的东西,它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是紧密相联的。发扬民主,就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让其在切身的、具体的、实实在在的利益实现中,清楚看到自己的民主权利切实得到尊重,这时,也只有这时,才能取信于人民,调动他们参与反腐败的积极性。**区抓住了这一极其重要的环节,把整改见实效,兑现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结果放在突出的位置,认真对待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实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对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及时将整改情况向街道、社区反馈,接受评判,对整改不认真,不能兑现对人民群众承诺的 ,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等措施,加大整改见实效的力度,得到了人民的认可和称赞。
 (三)有序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渠道,党政主要领导的决心是关键。扩大基层民主,让人民群众直接参与议政、直接进行监督,是对权力行使者的强有力制约,是对人民群众利益的切实维护,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加强一个地区的党风廉政建设。但是,加强民主监督直接涉及到群众利益,也会触及一些部门、单位及某些领导干部的利益,可以这样说,它是一种权利和利益的调整,做起来有一定难度。**区的实践表明,要真正做到有序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并坚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使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加上有一套组织领导措施作保证,是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渠道的关键所在。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要明确责任部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作用;要赋予街办事处权利和义务,健全组织和有关的工作制度,加强横向联系,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以保证人民群众参与形式的有效运作。建议中央纪委像抓乡镇政务公开那样,明确工作思路和步骤,要求地方各级党政主要领导,重视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扩大基层民主,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渠道,并统一做出部署,稳步推进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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