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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建设思考

时间:2022-01-16 15:20:30 浏览量:

为开创**省农村改革发展新局面,推动农业发展上台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省建设国家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的有关要求和省政府关于深化试点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编制了规划纲要。规划期为2009~2015年。现将内容刊登如下:

1  生猪生产现状

1.1  生产现状  我国的生猪养殖量和猪肉消费量均占全球总量的一半以上,保障猪肉平稳供给是我国畜牧业生产长期以来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国家政策激励下,全国生猪生产呈现快速发展势头,2008年全国生猪出栏60960万头,猪肉产量达4615万吨,占肉类总产量的63.5%。全国养猪优势地区主要集中在**、湖南、河南、河北和山东等省。

近年来,我省以生猪为主的现代畜牧业快速发展。2008年,全省生猪出栏9020万头,猪肉产量达到651.9万吨,分别占全国的14.8%和14.1%;猪肉外销50万吨,其中出口3万吨;生猪三元杂交面达到65%,标准化规模养殖出栏生猪占出栏总量的32.4%。生猪产业在畜牧业经济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是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2008年生猪产值占畜牧业总产值的63.5%,高于全国18.8个百分点,农民养猪收入占人均畜牧业收入的84.8%。

1.2  市场预测  猪肉是我国城乡居民的主要肉食品,在食品结构中与粮食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猪肉在肉类食品消费结构中常年占65%左右,人均年消费量约34千克。预计到2015年我国人口将达到13.59亿,随着经济增长和消费结构升级,人均猪肉年消费量将达46千克,全国生猪市场需求量将新增1.87亿头。按照**生猪生产总量所占全国份额计算,到2015年**需新增供应2000万头以上优质商品猪,才能基本保持全国市场供需平衡。

2  建设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的有利条件

2.1  具有生猪产业发展的坚实基础  **气候温和,自然条件优越,具有得天独厚的生猪发展优势,与生猪发展相关的饲料、兽药、畜产品加工等产业配套完善。全省年出栏生猪60万头的县(市、区)有69个。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健全,生猪养殖科技实力雄厚,拥有专门从事养猪研究和技术推广的机构和院校,有以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瘦肉猪规模化养殖及产业化技术研究与开发”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成熟的科技成果。全省饲料生产规模企业968家,总生产能力达650万吨,达到GMP标准的兽药生产企业有98家,省级以上猪肉加工重点龙头企业47家,加工能力不断增强。

2.2  具备生猪产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机制  近年来,我省通过发展现代畜牧业试点,形成了在政府引导下的金融机构、农业担保公司、饲料企业、种畜场、协会农户、加工企业互动和保险企业参与的“六方合作+保险”运行机制,在全国率先开展育肥猪保险试点,完善了生猪产业发展的投融资体制。建立了原种猪场、扩繁场、育肥养殖小区与猪业合作社有效对接的生产体系。创建了以生态养猪家园为依托、以沼气综合利用为主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解决了生猪养殖污染问题,探索创新了生猪发展的良好机制。

2.3  初步建立了生猪产业发展保障体系  在国家的支持下,我省初步建立了促进生猪产业发展的疫病防控、良种繁育、生猪加工、市场流通和风险防范等保障体系。已建成国家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基本完成全省兽医体制改革,初步形成技术力量较为雄厚、防控网络基本健全、保障有力、运行有序的疫病防控体系。

3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

3.1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机制为动力,以科技为支撑,以项目为载体,加快推进国家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建设。重点加强生猪良繁、防疫、质量监督、储备和流通体系建设,实现生猪生产标准化、规模化和产业化,大力发展畜牧循环经济,把我省建设成为全国最大的优质商品猪生产基地、加工基地和储备基地,形成现代生猪产业新格局,实现畜牧经济大省向畜牧经济强省新跨越。

3.2  基本原则

3.2.1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全面规划生猪产业发展,合理布局项目建设。主要在丘陵地区和成都平原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区建设优质商品猪生产基地,在工业基础较好的地区建设优质商品猪加工基地,依托大型生产基地和物流中心建设优质商品猪交易市场,在中心城市、交通枢纽和集中产区建设优质商品猪储备基地。

3.2.2  优化品种,提高质量。优化品种结构,加强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重点推广DLY、PIC等优良品种(配套系),开发利用好地方优质特色品种,创建川猪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

3.2.3  适度规模,集约经营。发展适度规模的养殖场,实现生猪生产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培育生猪产业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建成一批集养殖、加工、流通于一体的生猪产业集群。

3.2.4  生态循环,综合利用。把现代生猪产业与现代种植业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推广沼气和生物治污措施,实现生猪养殖污染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发展畜牧循环经济。

3.2.5  创新机制,增强动力。完善生猪产业发展的投融资、担保、保险和利益联结机制,探索建立生猪市场调控机制,增强产业发展动力。

3.2.6  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改进政府扶持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导向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鼓励龙头企业和农户积极发展生猪生产。

3.3  建设目标  到2015年,新增出栏优质商品猪2000万头,全省年出栏生猪总量达到1.1亿头,猪肉产量达到808万吨,省外销量达到135万吨(出口12万吨)。其中:到2012年,新增出栏优质商品猪1000万头,年出栏生猪总量达到1.0亿头,猪肉产量达到730万吨,猪肉省外销量达到100万吨(出口7万吨)。

3.3.1  良种繁育目标。新增出栏的优质商品猪全面实现良种化。到2012年,良种覆盖率达到75%,到2015年,良种覆盖率达到80%。

3.3.2  规模养殖目标。到2012年,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比重达到50%,到2015年,规模养殖比重达到65%。

3.3.3  加工目标。到2012年,优质商品猪精深加工率达到35%以上,到2015年,精深加工率达到50%。

3.3.4  疫病防控目标。到2012年,项目区(市、县、乡、村)全面完善生猪疫病防控体系,全面建立生猪疫病可追溯制度。

3.3.5  产品质量安全目标。到2012年,全面建立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兽药残留和有害物质监控达到国家要求,全面建立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

3.3.6  节能减排目标。实现生猪生产、加工减量化排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综合利用,全省减排二氧化碳972万吨、化学需氧量612万吨,生产沼气16.2亿立方米。

4  建设布局

4.1  生产基地布局  在我省国家无规定疫病示范区和生猪生产基础条件较好的18个市(州)、88个县(市、区)建设优质商品猪繁育和生产基地,其中重点建设县48个。

4.2  加工基地布局  在生猪养殖较为集中、配套产业较为完备、交通优势较为突出、肉食品加工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区布局建设优质商品猪加工基地,发展壮大猪肉食品加工企业。重点布局在成都平原和丘陵地区。培育年销售收入50亿元以上的企业5个、20亿元以上的企业10个。

4.3  饲料生产基地布局  在生猪养殖优势突出、饲料生产原料较丰富、交通便捷的地区布局建设优质商品猪饲料生产基地,扶持龙头生产企业,建设饲料质量检测中心。重点布局在丘陵地区和成都平原。培育年产20万吨以上的饲料生产企业10个,饲料生产能力由目前的650万吨提高到1000万吨。

4.4  交易市场布局  在生猪集中产区,交通优势明显的地区发展现代生猪交易市场,建设优质商品猪大中型批发市场18个、期货交割点2个。

4.5  储备基地布局  在物流中心、出川通道、交通枢纽、集中产区和主要销售区建设中央、地方和企业优质商品猪储备基地,建成优质商品猪储备基地32个。

4.6  疫病防控及质量安全项目布局  在88个优质商品猪生产基地县建设和完善县级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和乡兽医站、村兽医室基础设施,配置相应的仪器设备。

5  建设重点

5.1  优质商品猪生产基地建设

在全省88个生猪主产县(市)新(扩)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20000个,重点建设标准化圈舍,配套饲养、防疫、粪污处理等设施设备。

5.2  优质商品猪良繁体系建设

新(扩)建种猪场80个,存栏纯外种或配套系种母猪4万头以上,年提供优质种母猪40万头,新(扩)建仔猪繁育场2400个,存栏优质种母猪120万头以上,重点建设标准化圈舍,配套饲养、防疫、粪污处理和水、电、路等设施设备。

5.3  优质商品猪疫病的防控体系和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建设和完善1000个乡、5000个村兽医室基础设施,配置相应的疫病检测和诊疗仪器设备。建设和完善88个县级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配置相应检测和仪器设备。

5.4  优质商品猪生产综合循环利用体系建设  在养殖场配套建设沼气工程、干粪发酵池、雨污分流系统和生物治污设施,鼓励发展沼气发电、集中供气,利用沼渣沼液、生物垫料等有机肥发展绿色种植业。

5.5  优质商品猪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建设省优质猪育种研发中心,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优质猪种。完善种猪性能测定中心设施设备。建设省级优质商品猪养殖技术培训中心,加强县级畜牧技术培训站建设。

5.6  优质商品猪加工能力建设

加快优质生猪制品加工企业升级改造,培育生猪育种繁育、规模养殖、屠宰加工、连锁经销一体化的龙头企业,支持肉食品加工企业发展冷鲜肉、中低温熟食品、川味特色猪肉制品,提高精深加工能力。促进生猪定点屠宰布局结构调整,发展规模化屠宰加工。鼓励企业利用生猪副产物发展生物制药、皮革制造,延伸产业链。改扩建100万头以上屠宰加工项目30个,50万头以上屠宰加工项目30个,2万吨以上熟食品加工和综合利用项目15个。

5.7  优质商品猪储备能力建设

建立中央、地方政府储备引导,企业储备调节的猪肉冷藏储备机制,在特大中心城市、生猪集中产出区域、交通物流枢纽区域建设中央猪肉冷藏储备库3个、省级猪肉冷藏储备库9个、企业猪肉冷藏储备库20个,冷藏储备总规模达到40万吨,满足当年外调商品猪肉总量的10%,保障1亿人口1个月的消费需求。

5.8  优质商品猪及产品流通体系建设  建设18个现代生猪批发交易市场,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交易市场的信息系统、检验检测系统,2个生猪期货交割点,支持肉食品加工和流通企业建设从屠宰、储藏到运输、经销全过程的冷链物流体系。

5.9  优质商品猪饲料生产能力建设  加快饲料生产企业升级改造,提高饲料生产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千方百计降低饲料生产成本,增强**饲料的竞争力。通过技术改造,新增优质低成本饲料生产能力350万吨,在成都、眉山、德阳和绵阳4市建设4个饲料质量检测中心,配套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提高饲料质量检测能力,保障优质商品猪生产饲料供应。

6  投资估算及效益测算

6.1  投资估算  估算项目总投资427.7亿元,其中生产基地建设267.5亿元,疾病防控、质量安全检测等保障体系建设5.4亿元,加工和饲料生产投资61.4亿元,节能减排和循环利用投资47.4亿元,储藏和流通体系投资46亿元。

6.2  资金筹措  资金筹措坚持以政府投资为引导,创新投融资机制,引入社会投资主体,加大融资力度,通过市场机制筹集建设资金。

6.2.1  公共财政投入。规划项目总投资的20%即85.5亿元由各级政府投入,主要用于良繁体系、防疫体系、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污染治理等方面。争取中央投入68亿元,占公共财政投入的80%,地方各级政府投入17.5亿元,占公共财政投入的20%。

6.2.2  规划项目总投资的80%即342.2亿元,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其中:企业和农户自筹40%即136.9亿元(企业自筹54.8亿元,占40%,农户自筹82.1亿元,占60%),其余60%即205.3亿元通过向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贷款解决。

6.3  效益分析  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建设规划实施后,可以有效地保障市场供给,将进一步改善我省生猪生产基础设施,完善生猪疾病防疫、质量检验检测体系,提高生猪产业竞争力,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带动农民增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到2015年,我省将新增生猪产值240亿元,其中农户养殖生猪产值新增144亿元;按农户养殖生猪年出栏50头、每头纯收入150元测算,农户将增收7500元。

7  保障措施

7.1  加强组织领导  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生猪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抓好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建设规划的组织实施,研究制订促进生猪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投融资、土地流转、配套服务等方面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将规划实施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持续推进的工作机制。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建设规划,争取中央的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措,制订和完善生猪保险政策,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畜牧部门争取中央的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负责组织实施规划,组织和指导好繁育、生产、疫病防控和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农业部门争取中央的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负责组织实施好沼气工程,发展种养结合循环经济,配合环保、畜牧部门解决好养殖污染问题;商务部门负责指导和支持生猪储备基地、交易市场和流通体系建设;环保部门争取中央的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负责监督、指导和支持生猪养殖基地、加工企业解决好减排和治污问题;金融机构积极支持生猪产业发展,搞好金融服务,落实优惠政策;国土资源部门积极支持生猪产业发展的用地需求。

经委、质检、工商、卫生等部门要加强对加工、流通和消费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7.2  加大政府投入  围绕项目建设规划重点,抓紧开展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在标准化规模养殖、生猪精深加工、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物流设施、储备基地项目和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支持。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落实现代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投向生猪产业发展,进一步完善能繁母猪和生猪良种补贴制度。国家对生猪调出大县的奖励资金要全部用于优质商品猪基地建设。

7.3  改善金融服务  改善生猪产业发展的金融服务,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采用贴息补助等方式,鼓励金融机构支持生猪产业发展。支持生猪产业重点龙头企业发行债券、上市融资。研究制订生猪产业发展信贷担保风险补助政策,支持各地组建信用担保公司,扩大有效担保物范围,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鼓励发展生猪商业性保险,探索建立农业保险、农业担保和农村信贷的互动机制,为生猪产业发展提供更全面的配套服务。增加生猪保费财政补贴,首先将“农业综合开发大中型专用基地”和“丘区三市现代畜牧业大基地”项目区的育肥猪承保面提高到100%,争取到2012年标准化规模养殖育肥猪实现应保尽保。

7.4  强化疫病防控  切实加强生猪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完善防控措施和重大动物疫病扑杀补偿机制,责任到人,目标到位。建立省、市(州)、县(市、区)、乡(镇)四级责任追究制度。畜牧部门要加强对生猪疫病防控的指导和培训,保障生猪产业安全。

7.5  加强质量监管  进一步建立健全猪肉产品加工、仓储、运输、保鲜、销售全过程的质量标准体系和饲料、兽药等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强化检验检测手段,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建立完善标准化生产管理制度和标识制度,确保生猪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

7.6  完善储备制度  加快猪肉产品储备设施建设,研订制订生猪价格调控预案和储备补贴办法,建立和完善市场调控下的猪肉产品储备制度。猪粮比价低于6∶1,启动政府储备,鼓励加工企业增加商业储备,扩大加工规模,规避市场风险;猪粮比价高于9∶1,投放政府储备,平抑市场价格,保障市场供给。

7.7  创新发展机制  积极创新生猪产业发展机制,全面推广资阳、遂宁、眉山3市发展现代畜牧业的成功经验,深化种猪场、协会养殖户、饲料企业、肉食品加工企业、金融机构、农业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六方合作+保险”的生猪产业发展机制。积极引导和支持各地建立生猪生产专业合作组织、生产者协会及股份合作制联合体,按照“六统一、一担保”运行模式,统一采购、销售、服务、标准、品牌和地理标识,并为合作组织成员提供贷款担保,提高生猪生产组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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