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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好新时期党外人士培养选拔工作

时间:2022-01-24 15:10:43 浏览量:

   科学发展观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其第一要义是发展,其核心是以人为本,其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其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我们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学好、学透科学发展的理论,把“发展、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统筹兼顾”的要求和方法,灵活运用于我们的工作实践,进而推动我们的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各个方面工作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动整个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那么,如何在党外干部工作中落实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呢?我认为,要从理解和落实一句话做起,这句话就是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提出的一句话:要“选拔和推荐更多优秀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  

培养、选拔、使用党外干部,是党的干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组织保证,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以来,党中央对培养、选拔、使用党外干部工作一直给予高度重视,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全局性的部署和安排。近年来,我县按照中央要求,不断探索党外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工作的新途径、新举措,使党外干部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推动了党外干部工作的健康发展,取得了良好成效。目前,全县共配备副科以上党外领导干部140余名,其中今年来就提拔调整党外领导干部24名,配备力度明显加大,我们深有体会:  

一、我县党外干部工作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一)注重加强培养,建立了一支数量足、结构优、素质高的党外干部队伍  

在党外干部的人才储备方面,通过定期组织开展党外人才资源调查,采取民主推荐、专项推荐和公开选拔等措施,近年来,我们有效建立了一支数量为150人的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同时,为更好加强这支队伍的管理与培养,我们创新实行了ABC分类培养管理模式,划分A类党外干部30名、B类党外干部和C类党外干部各60名。对A类干部,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和所在单位进行重点培养,优先提拔;对B、C类的党外后备干部通过跟踪培养、帮助提高,条件成熟后,顺延上升一个类别。同时每年及时从各级党组织推荐、年度考核优秀的党外干部中择优替补,不断充实党外后备干部队伍。  

在党外干部的培训教育方面,县委将党外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坚持每年举行一次党外干部培训班,积极推荐党外干部参加党校主体班学习培训,每期主体班党外学员人数不低于30%,确保了全县党外领导干部和党外后备干部每5年内参加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2个月,并将此作为选拔使用党外干部的必备条件之一。通过针对党外干部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多党合作的光荣历史,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代科技、依法行政、领导科学等知识,帮助他们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和岗位履职能力。  

在党外干部的岗位锻炼方面,积极选派党外干部到基层、贫困地区,情况复杂、困难较大的地方,上级机关,经济相对发达地方任职或挂职,接受实践锻炼。并在每次安排干部挂职锻炼时,做到党外干部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目前,全县在乡镇挂职的党外干部有4人,在事业单位挂职的有2人,到外县挂职的有16人。通过上述挂职锻炼、交流换岗、基层下派、提任助理等方式,安排党外干部在不同的岗位经受磨练、积累以验,从而使他们在政治上能更快成熟,工作能力上有更大的提高。  

(二)注重健全机制,制定一套了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合作共事体系  

在考核评价机制建设方面,我们始终坚持用人标准,做到既不吹毛求疵,求全责备,也不搞拉郎配,滥竽充数,确保人选素质。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门坚持每年对全县党外副科以上干部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党外后备干部人才库中的A类干部和各乡镇党委、各机关单位民主推荐上来的党外干部进行了全面考察。在考核方式上,我们坚持年终统一考核推荐、结合日常跟踪管理表现、基层群众反馈意见,进行综合评价、梯次排队,构建优秀党外人才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同时也培养了全县党外干部自觉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立足岗位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  

在选拔任用机制建设方面,明确党外干部配备职数,是做好落实党外干部安排政策的重要前提。在去年县乡换届期间,我们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印发了关于做好县乡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党外干部安排的相关文件,对党外人士安排的职数和比例提出明确要求,重点强调“暂时没有合适人选未配备党外领导干部的单位,将留出空额,以后增补”。同时,在部门协作过程中,我们坚持从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入手,进一步完善了统战部与组织部党外干部工作“六个共同”,党外人士安排统战部归口提名、“三个参与”等系列制度,确保了人大、政府、政协各部门党外人士安排实现协作有序,落实到位。  

在协商共事机制建设方面,在认真做好党外人士安排工作的同时,我们还十分注重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工作的制度建设。把能否与党外人士搞好合作共事、能否培养选拔一批高素质的党外干部,作为检验一级党委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准。要求各单位党组织:除涉及发展党员等少数党务工作以外,召开党组织会议一律要邀请单位内党外人士参加,积极听取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本部门重要工作和重大事务,要以党政联席会议等形式实行集体决策,特别是党外人士任正职的,必须与党外正职共同决策;在落实行政问责制上,明确党组织负责人与任行政负责人的党外正职负有同等责任,进而保障了党员干部与党外干部地位平等、责权一致。  

(三)县委十分重视,营造了一个诚相待、真交友、共商议的宽松工作氛围  

在舆论宣传引导方面,营造各级党委重视、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支持党内外合作共事的格局,首先在于提高各级各单位尤其是领导干部对合作共事政策要求的认识。自2006年以来,我们充分利用县委常委担任统战部长这一优势,积极向县委汇报党外合作共事工作,主动争取县委的重视,形成了县委常委会议定期听取合作共事情况汇报、定期研究合作共事工作的长效机制,由县委的重视推动了各级各部门对这项工作的重视。同时,充分利用县内电视台、报刊、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党内外合作共事政策知识和先进人物事迹,在全县党务工作会议上隆重表彰合作共事先进人物和先进单位,有效营造上下重视和支持党与党外合作共事的浓厚氛围。  

在落实关怀政策方面,我们从党委领导与党外人士“交朋友”入手,建立了县委常委,统战部和组织部领导,所在单位党委领导三个层面的与党外人士“交朋友”制度,县委主要领导带头定期走访慰问党外人士,带头与党外人士交心交友。党外人士在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遇到问题和困难,可直接向联系的县委主要领导反映,并及时得到领导的重视和帮助。同时,我们还明确党外领导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除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与中共党员领导干部相同。在调动、提级、调资、用车、阅文、参会、配备办公设施、配偶及子女就业等方面同等看待,个别情况还优先解决。使他们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党委的重视与关怀,更加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合作共事的岗位工作之中。  

二、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党外人士曾受冷落的后续影响有待进一步消除。  

一是相当一部分干部对留在党外发展的信心不足,认为党员干部比党外干部的提拔机会多些,实权大些;  

二是少数单位由于主要领导的不重视,不注重引导优秀年轻干部在党外发展,从入口上影响了党外人士队伍的整体素质。  

2.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制度缺陷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是培养选拔党外领导干部的具体措施不硬。如,在党外干部队伍的源头建设上,没有制定针对基层单位的约束性政策;在党外干部职数配备上,没有制定分步实施的年度计划与考核要求。  

二是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特别是与党外正职合作共事的操作制度不细。尽管当前党委(组)书记与党外乡镇长(局长)共事方面未出现不和谐的现象,但是,我们必须未雨稠缪,从制度层面预防不和谐现象的产生。  

三是对落实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考核不严。尽管党外人士安排政策不到位或多或少地影响到了对一个地方的综合考核评分,但也仅此而已,对其主要领导提拔升迁的影响并不大,无法促动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平时对党外人士安排政策的重视和落实。  

3.党外人士队伍自身存在的不足有待进一步改进。  

一是综合能力不强。目前,政治上成熟,综合素质全面,符合在重要岗位担任正职条件的党外人才相对不多。  

二是整体士气不高。由于前几年提拔少、流动慢,造成了相当一部分党外干部年龄老化、信心不足,影响了整个队伍的活力  

三是基层党外人士的作风建设需加强。少数乡镇基层干部疏于自我教育,打牌、离岗现象屡禁不止,影响了党外人士队伍形象。  

三、推动党外干部工作科学发展的几点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各级各单位对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重要性的认识。尤其是主要领导,要带头学习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知识,带头宣传和推动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政策的贯彻落实。  

2.加大党外人士队伍建设力度,努力提高党外人士的整体素质。  

要把培养选拔党外人士的关口向两头移。即:向前移和向后移。向前移,就是要从年轻干部人才中争取资源。要通过量化各单位培养推荐党外后备人才的指标,推动各单位尽量把优秀的年轻干部引导到党外发展道路上来。向后移,就是要从工作年限较长的专家人才中挖掘资源。当前,有相当一批党外人士通过长时间的工作磨练,逐步成长为行业中的技术权威,对于他们,要放宽年龄、性质条件的限制,大胆选拔到党外领导干部队伍中来。  

要继续加强党外人士的教育培训工作。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党外人士的教育培养,在强化集中培训、脱产培训的同时,重点加强岗位交流锻炼,通过压担子、受磨练,全面提高党外人士的“四种能力”和综合素质。  

要加强党外人士的作风建设。对于少数作风差、造成严重影响的党外人士,要严格依规依律处置,该警示的及时警示,该免职的一律免职,以纯洁党外人士队伍的风气,激发党外人士的向上心。  

3.加大制度建设力度,促进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长效发展。  

要加强党外人士配备制度建设。尤其是要把党外人士的职数安排要求纳入到班子换届方案的申批条件之中,对于未按要求配备党外人士或未按要求留出党外人士职数空缺的相关单位,其班子换届方案一律不予申批。  

要加强党组织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操作规程建设。要针对不同的单位性质,以党委(组)文件进一步明确党组织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具体范围、程序、方式和内容,形成单位内合作共事的制度化格局。尤其是党组织与党外正职合作制度建设要加强,确保党外正职真正参与决策,按照“行政首长问责制”的要求,履行工作范围内的“拍板”职权,担当决策责任。  

4.加大考核力度,确保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政策能否按要求落到实处,关键在于党委的重视。省委、市委要把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政策的落实情况纳入到县(市、区)委的综合考核内容,直接影响到对主要领导的考核结果,以此推动县(市、区)委对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重视与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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