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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社区管理体制实现自治职能归位夯实和谐社区基础

时间:2022-03-16 15:22:01 浏览量:

  加快城乡和谐社区建设,是夯实社会和谐的基础,也可以对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起到重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近年来,金牛区作为首批“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区”,积极探索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以设立社区公共事务服务站为突破口,将社区公共事务从社区居委会剥离出来,实行“一站多居”的社区管理体制,重塑社区管理体制架构,全区15个街道,113个社区,共设立了27个社区公共事务服务站。通过站居分设体制的创新,优化了社区治理结构,初步实现了自治职能归位。同时加大社区硬件标准化的投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调动了社区居民自治的热情,社区居民共享发展成果,幸福指数得到了不断提升,为构建金牛和谐社区夯实了基础,2009年以全省最高分的成绩荣获“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称号。

  总结分析金牛区近年来的工作,结合我市社区管理的现状,我们认为在社区管理体制上还存在以下几个突出问题:

  一是社区管理关系不顺,功能定位不够明确。社区管理的许多职能在“条条”,而责任集中在“块块”,造成街道办事处自觉或不自觉地将社区居委会作为依附于政府的附属单位,把对居委会的指导责任变成了领导责任。还有人存在一些模糊认识,认为街道与社区之间增设公共事务服务站,增加了管理层级。有的地区还将社区功能扩大化、万能化,上级部门向社区居委会安排了大量工作,使社区工作者疲于完成任务,无法实现社区居委会“群众性”、“自治性”的职能回归。
  二是社区自治功能薄弱,“行政化”倾向较严重。许多地方都将社区居委会作为政府衍生组织,形成上下级管理层级,将大量行政任务安排给社区,导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局面。从金牛区“站”、“居”分设的试点情况来看,虽然区上对服务站和两委会的职责和分工做了明确规定,但由于省、市、区在考核基层工作中,都是针对自治组织社区居委会为单位进行考核,造成作为自治组织的社区居委会不仅要承担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还要接受政府部门的考核。考核对象的错位造成在实际操作中,站、居运转不能有效定位,工作中存在职责不清、分工不明、运行不畅等问题。
  三是社区投入保障机制不健全,人才缺乏、基础设施薄弱。各级财政对社区建设投入不足,社区办公经费、居民活动经费短缺。由于社会工作者的工资津贴不是很高,留不住人才,特别是一些较年轻的社会工作者不能安心扎根社区,造成社工队伍不稳定。社区办公场地、居民活动场所严重不足,特别是一些老居民区的社区,居委会办公场地窄小,居民活动场所或是违章建筑、或是租借,影响了社区管理工作扎实推进。

  为了实现社区居委会自治职能归位,夯实和谐社区基础,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我们认为要以理顺关系,完善功能为目标,合理界定政府、社区公共事务服务站,社区党组织及社区自治组织在社区治理结构中的角色,培植与构建联系紧密、分工明确、功能耦合的社区管理体制,完善社区投入机制,保障社区自治功能充分发挥。提出如下建议:

一、理顺关系,改革和完善社区管理体制

为适应加快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强化街道办事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需要,切实改变社区自治组织承担大量政府行政工作的现状,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事务的分离,还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建议在区一级建立区政务服务中心,街道建立社会事务受理中心,社区建立服务站,形成三级公共事务服务网络。街道撤销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和社区公共事务服务站,成立由街道办事处直接领导的以“20分钟服务半径”为标准的社会事务受理中心,作为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延伸至社区的工作平台。它是为社区居民服务的窗口,接受各级各部门工作进入社区的考核以及社区自治组织和居民的评议和监督。整合街道现有的各类临时聘用人员,建立综合协理员队伍,统一划归社会事务受理中心管理。其人员配置应按照精干、高效、一岗多职的原则,综合考虑辖区面积、位置、人口和服务对象等因素确定,以便及时、全面、高效地处理受理事项,向群众提供政务公共服务。街道社会事务受理中心与现有的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的本质区别在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只有接件功能,而社会事务受理中心除办理、受理相关社会公共事务外,还整合了辖区人力、物力资源,将政府的公共服务直接延伸到了社区,实现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目的。同时,也解放了社区居委会,让社区居委会能够充分发挥自治功能,保证了社区基层民主政治得以真正落实。在社区居委会设立社区服务站,其性质是政府、社会出资购买其服务的非营利性公益服务组织,它既是承接政府公共服务的平台,又是社区自治服务、互助服务和志愿服务的平台。

  二、明确职责,构建党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社区自治机制

  正确处理社区自治组织与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构的关系,努力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居民自我管理的有效对接,切实保障社区居委会的自治权,努力实现政府依法行政和社区依法自治的良性互动。积极推行政府部门工作进社区准入制度,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要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把一些工作交由社会组织来承担,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解决社区归位时出现的空档,有效减轻社区居委会的负担,使社区居委会有更多的时间开展社区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和社区居委会的自治功能,重视并发挥社区服务站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形成社会管理与社区自治互联、公共服务与社区服务互补、政府支持与社区资源互动的社区治理机制。要加强社会组织的建设和培育,充分发挥各类社会机构和组织在社区管理中的作用。积极整合社区各种资源,调动和发挥驻区单位、物业管理机构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实现社区和驻区单位、物管小区的资源整合,资源共享,互助互补,互惠互利,共同推动社区各项工作。

  三、加大投入,强化人才保障和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政府应加大对社区管理的投入力度,应将社区居委会和社会事务受理中心的工作经费、社区工作者工资补贴、社会保险费用、培训教育费用,以及基础设施的维修维护等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应不低于每百户2000元标准。进一步提高社区工作者工资补贴标准,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进入社区工作者队伍,为社区管理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社区工作者工资补贴标准应不低于上年度当地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并形成定期增长机制。应将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办公服务用房、活动场所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区连片改造,建设单位应将社区居委会服务和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在土地招、拍、挂中,应按照当地居住户数收取社区基础设施专项资金,用于政府购买社区用房。建立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制定优惠扶持政策,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建设,建立政府主导、财政投入、驻区单位支持、社会赞助的多渠道社区投入保障机制,为实现社区自治,夯实社区和谐基础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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