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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畜牧业十二五发展基本思路和规划刚要

时间:2022-03-27 15:30:46 浏览量:

***畜牧业“十二五”发展基本思路和规划刚要  

   

根据《***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州“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及《***“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安排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州畜牧业发展实际和现状,特提出我州畜牧业“十二五”发展基本思路和规划纲要如下。  

一、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发展思路。  

“十二五”期间,全州畜牧业发展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畜牧业发展全局,紧紧围“农民收入增长、畜牧产业增效”两个目标,按照“突出优势,集约发展,提高质量,创建品牌,培育市场,延长产业,提升效益”的总体要求,以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为主导,规模养殖户为主体,抓龙头企业、建养殖基地,突出发展商品肉猪、肉牛、肉羊、禽及禽蛋五大产业;进一步健全畜牧科技推广、动物防疫体系及畜产品质量安全三大体系建设;积极发展畜禽产品加工企业,推动全州畜牧业产业化进程,加快畜牧业现代化发展步伐,努力实现畜牧业生产方式的大转变和实现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刚要。  

畜牧业“十二五”规划的科学性、长远性、准确性决定着全州畜牧业的发展趋向和发展目标。为此,通过切实开展调研和征各单位意见,我们初步形成了以“发展的总体目标”、“产业布局”、“动物防疫及防疫体系建设”、“畜产品安全体系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十二五“畜牧业发展规划纲要。  

(一)总体发展目标。  

通过五年的发展,到“十二五”期末全州出栏肉猪715万头,年均递增5%;出栏肉牛32万头,年均递增8%;出栏肉羊50万只,年均递增10%;家禽出栏5000万羽,年均递增12%;肉、蛋、奶总产量分别达到75万吨、8万吨、4.5万吨,年递增6%、 10%和10%;畜牧业产值达101亿元。进一步加大高标准畜禽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高标准养殖示范点及规模养殖户的建设力度和扶持力度。建立起比较完整有效的动物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体系、动物防疫物资保障体系、动物防疫技术支撑体系。形成适应发展需要的重大动物疫病快速诊断、监测预警、防控和应急反应能力,使全市动物疫病控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确保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密度达到98%以上、规模场及养殖小区达到100%;免疫标识佩带率达到100%;免疫抗体有效保护率达到或超过省业务部门的基本要求;炭疽、狂犬病、羊痘、牛出败、羊梭菌性疾病、兔瘟、猪肺疫、猪丹毒、鸡传染性法氏囊炎等实行因病设防,进行区域性免疫。详细生产目标见附表一。  

(二)产业布局和发展重点  

产业布局:  

按照红河州南北两大发展区域的特殊条件和区位优势等特点,把畜牧业内部定位成五大优势产业,划分六个产业带,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全面协调发展。  

1、肉猪产业。优化猪群结构,增加群体数量和产品总量,主攻出栏率、商品率,加快商品肉猪和优质仔猪基地建设,完善良种猪扩繁体系,提高供种能力和品种质量,建成泸西、开远、建水、个旧、蒙自五个优质商品仔猪生产基地,形成建水、石屏、开远、弥勒、泸西、个旧、蒙自、屏边昆河沿线优质外向型肉猪产业带。“十二五”末,全州实现肉猪出栏715万头,外销400万头,生产优质仔猪600万头,平均出栏率达到163%,生猪产值71.5亿元。  

2、肉牛产业。充分利用州内能繁母牛群体数量大,秸秆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推广肉牛冻精改良,种草养畜,秸秆青贮氨化调制技术,以半放牧半舍饲为主要养殖方式,积极推行繁殖生产山区分散大群体,坝区集中育肥上规模的商品生产方式,努力提高肉牛出栏率和优质肉牛比重,建成泸西、弥勒、开远、建水、石屏、元阳、红河肉牛产业带。“十二五”末,全州出栏肉牛32万头,出栏率27%,肉牛产值达到7亿元。  

3、肉羊产业。充分发掘我州肉羊畜种资源潜力,大力发展本地黑山羊,开展本品种选育提纯复壮,以及品种异地交换杂交改良,不断扩大群体数量,主攻出栏率。处理好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的协调关系,建成泸西、弥勒、开远、建水、红河肉羊产业带。“十二五”末,全州实现肉羊出栏50万只,出栏率73%,产值达到2.5亿元。  

4、家禽及禽蛋产业。以专用蛋肉鸡,本地鸡、麻鸭、肉鹅生产为重点,建成开远、个旧、蒙自、泸西、建水禽蛋基地和石屏、建水肉鸭、肉鹅基地,形成家禽及禽蛋产业带。南部边疆六县和内地部分山区充分利用生态资源,形成果林地,疏林地特色家禽养殖产业带,创品牌、拓市场、增效益。“十二五”末,全州实现年出笼家禽5000万羽,专用蛋鸡养殖存笼700万羽,禽蛋年产量8万吨,家禽及禽蛋产值达到18.5亿元。  

5、奶产业。引入新的产业化经营机制,培育和壮大个旧乍甸乳业、多喝奶乳业和红河云牛乳业加工龙头企业,增强企业内部实力和产业牵引力,带动奶源基地建设。加快高产奶牛良种繁殖改良,扩大养殖规模,提高牛奶产量和加工技术水平。高度重视奶山羊发展,积极开发山羊奶制品,建成个旧、弥勒、石屏、泸西奶牛产业带。“十二五”末,全州奶牛存栏1.25万头,奶类总产量4.5万吨,综合产值达到3.2亿元。  

发展重点:  

1、在畜牧业结构调整上,稳定发展生猪生产,加快发展肉牛、肉羊、禽和奶等产业,努力增加牛、羊、禽、奶在畜牧业中的比重。  

2、在畜牧产品加工上,做强做大奶类加工,大力发展肉猪、肉牛、肉羊、禽等精深加工,创立发展有影响力、上档次、销售旺、市场占有率高的畜牧产品知名品牌,增加加工品在总产品中的比重。  

3、在畜牧生产方式上,加快发展机械化、集约化、自动化、标准化程度高的蛋禽规模养殖,大力发展生猪、牛、羊、肉禽等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增加规模养殖在畜牧养殖中的比重。  

4、在产业化经营上,引进和扶持发展集产、加、销、贸为一体的畜牧龙头企业,加快发展身份合法、运转正常、服务力强、诚信度高的畜牧专业合作组织,加快推进畜牧产业化经营。  

(三)进一步加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力度。  

动物防疫是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根本保障,是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组成部份,是保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关系我州社会进步、经济繁荣、民族团结、边防巩固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是巩固和发展畜牧业成果的重要工作,也是稳定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切实提高以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是全面推动红河畜牧新发展的关键。  

1、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坚持“防控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要求,通过改革体制,创新机制,加强基本建设,建立起设备齐全、功能完善、手段先进、指挥灵活、反应快捷的州、县、乡、村四级动物防疫体系网络,健全一整套有效监测、控制、预防和快速扑灭重大动物疫情的组织机构和工作运行机制,使动物疫病防治、检疫、监督、监测手段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实现动物防疫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2、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  

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完善动物强制免疫法律制度,明确政府、政府部门在强制免疫工作中的责任,有效形成“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工作格局。强化养殖者强制免疫义务,加大对拒绝免疫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动物防疫法》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依法防疫的意识。实现由政府行为向法制行为中心的转变,实现动物防疫由单纯的畜牧工作向社会性的工作转变,将防疫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真正实现依法治疫。要加强调研,科学配置,适当增加州、县、乡三级动物防疫人员编制,招聘兽医技术人员,加强兽医技术服务力量。不断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工作程序,形成可操作性强的预警预报应急机制,做到有预测、有预警、有预案。要成立应急预备队伍,加强演练,随时准备处理突发情况。要做好疫苗、消毒药品、诊断试剂、防护用具等应急物资的储备。一旦疫情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科学防控措施,果断扑灭,杜绝疫情扩散传播,维护人畜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  

(2)建立动物防疫投入机制,保障动物防疫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各县市政府必须将动物强制免疫、疫病监测、扑杀、消毒、基础设施建设、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应急物资储备、技术培训、防疫监督人员的事业经费等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畜牧部门上缴财政的检疫平衡调节费全额返回给畜牧部门,作为开展检疫监督工作经费,确保畜产品质量和公共卫生安全。提高重大动物疫病扑杀补助标准,减少养殖户损失。要建立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工作经费补助制度。村级动物防疫工作经费以地方财政投入为主,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要认真测算村级动物防疫工作的任务量和工作强度,把村级动物防疫工作所需的各项经费和村兽医防疫员意外伤害保险纳入财政预算,逐步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待遇,村防疫员待遇每人每月提高到500元,原则上不低于200元。  

(3)加强动物防疫队伍建设,提高动物防疫综合水平。  

加强州级动物防疫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州级动物疫病防控队伍建设。州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兽医技术支撑机构,负责全州动物免疫计划的实施,疫病的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动物疫病预防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科普宣传,动物产品安全、兽药、饲料相关技术检测工作。州级动物疫病防控人员原则上不少于35人。二是加强州级动物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州级动物卫生监督所,作为兽医行政执法机构,承担着全州动物防疫监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产品安全和兽药、饲料监管等执法督导工作。州级动物卫生检疫监督人员原则上不少于15人。  

加强县级动物防疫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县级动物疫病防控队伍建设。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兽医工作技术支撑机构,承担动物免疫计划的实施,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预报、诊断、动物产品安全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报告等工作,为兽医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提供保障和依托。县级动物疫病防控人员原则上不少于20人。二是加强县级动物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兽医行政执法机构,具体负责动物防疫监督、检疫与动物产品的安全和兽药、饲料监管等行政执法工作。县级动物卫生检疫监督人员原则上不少于25人。  

加强乡级动物防疫队伍建设。乡镇畜牧兽医站承担着区域内动物强制免疫的监督实施、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动物疫情调查、监测、兽药监督管理等公益性职能。要进一步稳定、壮大乡级动物防疫队伍,原则上每个乡镇畜牧兽医站不少于5人,最少不能少于3人。  

加强村级动物防疫队伍建设。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是动物疫病防控体系的基础,是动物强制免疫、畜禽标识加挂、免疫档案建立和动物疫情报告等重要防疫措施实施的主体力量。要科学配置村级动物防疫员,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要设立1名村级动物防疫员。畜禽饲养量大、散养比例高或者交通不便的地方,可按防疫工作的实际需要增设。要落实村级动物防疫员责任。进一步量化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任务,细化质量标准,明确考核指标,保证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进度具体、要求严格。要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管理。定期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村级动物防疫的工作开展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报酬补贴挂钩。坚持人员的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监督管理办法,规范村级动物防疫员行为。  

(4)强化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社会化服务功能。  

强化州级兽医实验室建设。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生物安全和技术质量等认证、认可,逐步建成标准实验室,提高诊断、检测、生物安全、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能力和水平,提高对兽药质量和兽药残留的监控能力,提高对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质量安全的追溯能力。  

强化县级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强办公、实验室、检疫室、监测室、疫苗贮藏室等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改善配备化验、疫病监测、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疫、防疫冷链系统等仪器设备。  

强化乡级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中央、省、州、县四级财政分级投入的办法,完善乡级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公、检疫、化验、疹疗、疫苗贮藏室等基本工作条件。重点强化公益性功能,必须配置防疫、检疫、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急需的兽医仪器设备,切实增强社会化服务功能。  

强化村级防疫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基础设施,改善村防疫员的工作条件,有效提高村级动物防疫服务功能。加强村兽医室建设,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全州每个村委会建立1个村兽医室。要统一标准,分期投入,每个兽医室建30 -50平方米 ,每个兽医室投入10万元。每个兽医室配备冰箱、疫苗冷藏包、兽医器械等相应的防疫冷链设备和仪器。  

(5)加大对动物防疫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动物防疫人员业务素质。  

当前,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日益严峻,任务日趋繁重,已成为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广泛关心的政治问题。新时期动物防疫工作对动物防疫人员的知识结构、实际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知识更新显得十分迫切而重要。要加强对动物防疫人员的培训教育,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制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切实提高动物防疫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积极鼓励、支持动物防疫人员参加各类培训,聘请有关专家对动物防疫人员进行授课。定期组织到先进地区参观学习,不断拓宽视野,增长新知识新技能。  

(6)认真搞好疫病监测,增强疫情预警能力。  

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密切跟踪病毒变异情况。在生猪养殖密集区,要选择养猪场、定点屠宰场和活畜交易市场等特定区域,积极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全面掌握疫情动态。要严格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必须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绝不允许迟报、瞒报和漏报。在采取控制扑灭措施的同时,要认真查找疫情来源,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疫病发生原因、传播途径、疫情发生前后动物及其产品的调运情况等进行详细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  

(7)严格落实免疫制度,构建有效的免疫屏障。  

要切实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疫病的强制免疫,真正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免疫密度达到100%。要针对畜禽生长周期缩短、流动周转频率加快,带来免疫空白区、空档期不断增多的实际情况,坚持“常年免疫、全年防控”的方针,转变免疫观念和方法。在散养动物春秋季集中免疫基础上,要推行每月定期补免制度。通过服务卡、告示牌等方式将免疫时间、免疫病种、联系方式等事宜告知群众,并逐步形成主动申报免疫。规模饲养动物按科学的程序进行免疫。要加强畜禽免疫效果监测,对免疫失败和免疫抗体水平低的畜禽及时进行补免,保证畜禽处于有效的保护状态,真正建立起有效的免疫屏障。  

(8)强化检疫措施,遏制疫病传播蔓延。  

认真落实检疫报检制。建立报检制度,要求货主在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前,应当按规定向所在的动物卫生监督结构申报检疫。规范开展检疫工作。对于出栏的动物,无论用途、去向如何,检疫率应达100%。检疫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必须出具有效的合格证明,动物产品须加盖检疫验讫印章。对疫区动物或动物产品,染疫或疑似染疫动物和动物产品,发病同群动物要严格把关,坚决不准出证,不准进入流通。河口、金平、绿春三个边境县,要加强边境免疫带建设,重点加强公路、检查站、通道的防堵检查工作,加大对非法流入我州的境外畜禽及其产品的监管和查处力度,严格查堵境外畜禽及其产品入境,防止疫情传入。要对边境地区的疫情进行不定期排查,及时掌握疫情动态。边境线 五公里 内要进行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构筑免疫屏障。  

(9)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维护政策法规权威性。  

全面推进监督管理常态化、执法办案规范化、文书档案标准化、联防联动制度化建设,着力创新监管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监管能力、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动物检疫对于保障动物产品安全、控制动物疫病传播的关键环节作用。一要建立规范的规章制度。在宣传告知方面,制定发放《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告知书》,履行告知义务。在监督检查方面,制定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规范,明确各个环节监督检查内容,统一记录表格。在案件办理方面,规范动物卫生监督行政处罚程序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制定行业标准《不合格动物产品鉴定技术规范》。二要建立联防联动制度。积极探索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联防联动机制,对重大案件,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初步立案调查,卫生部门进行卫生学评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要日常监管常态化。把对动物防疫活动各个环节的全程监督摆在重要位置,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监督检查频率,规范动物防疫秩序。在养殖环节,要建立挂牌兽医对责任场、包片兽医对责任片的定期巡回监管制度。在运输环节,严格查证验物,严格控制疫病跨区域传播。在屠宰环节,重点依托检疫员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业主完善防疫条件、凭证收购,落实无害化处理和消毒等措施。在经营贮藏环节,重点以常驻监督与巡回监督相结合,督促业主建立购销台帐和凭证经营,对分割包装动物产品全面使用检疫标志。四要对本辖区外进入动物及动物产品实行二次检疫。对本辖区外调入非屠宰用动物实行调运前备案、起运前加强免疫、指定点监督检查、调入后隔离观察。对本辖区外调入屠宰用动物实行调运前备案、指定点监督检查。对本辖区外调入动物产品实行经指定点监督检查。五要规范检疫行为。以强化检疫证章标志使用管理为重点,加强检疫队伍内部稽查,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整顿队伍秩序,提升队伍形象。   

(10)正确引导正面舆论宣传,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环境。  

加大对动物防疫防控知识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控意识和防控水平。要加强正面报道,主动引导社会舆论防止不当炒作,努力形成和谐健康的舆论氛围。严格执行动物疫情归口上报制度,严肃相关保密工作纪律。正确引导新闻媒体及时报导所采取的防控措施,宣传普及科学防控的知识和方法,逐步形成群防群控的良好环境。  

(四)进一步加强畜牧科技推广体系建设,促进全州畜牧产业大发展。  

1、发展目标。“十二五”期间,全州畜牧科技推广工作必须紧紧围绕“突出优势,集约发展,提高质量,创建品牌,培育市场,延长产业,提升效益”的总体要求,不断加大良种繁育体系、饲草饲料体系建设,在畜禽品种改良,优质牧草引种、试验示范、推广,畜禽遗传资源品种保护与利用,科技培训等各项畜牧科技推广工作力度,为完成“十二五”畜牧业各项目标任务打好坚实基础。畜牧科技推广指标详见附表2。  

2、主要主要措施  

(1)进一步完善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以“三群一网”为重点的网络建设生猪产业要建立核心群、扩繁群种猪生产基地。要加快十三个县(市)猪人工授精站点建设和完善,年新建猪人工授精站点20个,5年新建100个,“十二五”末,全州猪人工授精站点达300个,年杂交改良82万胎,良种覆盖率在90%以上。每个新建猪人工授精站点圈舍建设、种猪引进、器械配置补助5万元,年补助100万元。牛产业要研究引进适合我州实际的国外优良肉牛冻精改良本地黄牛,建立优质肉牛产业带,要加快荷斯坦奶牛的改良和选育,扩大养殖规模,开发西本杂、摩本杂水牛奶资源,通过草畜结合综合配套技术推广,提高牛奶的产量;羊产业要引进萨能奶山羊集中饲养,提高羊奶单产,用萨能奶山羊种羊改良本地山羊,通过选育扩繁、种草养羊、高床饲养、胚胎移植等综合配套技术,提高奶山羊泌乳性能和群体数量,提高羊奶在奶类产量中的比重,建成一批奶山羊基地。同时,要充分挖掘我州本地黑山羊资源,通过本品种选育提纯复壮,异地交换种羊杂交改良,扩大群体数量,提高出栏率。禽蛋产业要以专用型蛋鸡、肉鸡,本地鸡,麻鸭、番鸭,本地鹅、川鹅等为重点,建成开远、泸西、个旧、建水、蒙自禽蛋生产基地,建水、石屏肉鸭和肉鹅生产基地,形成蛋肉禽产业带。南部六县及北部山区、半山区,利用林果地等生态资源优势,发展铁脚麻、本地鸡等生态养殖;二是加强地方畜禽遗传品种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红河州是一个地方畜禽品种资源大州,共有地方畜禽遗传品种20个。弥勒红骨山羊、石屏青绵羊、建水黄褐鸭、大围山微型鸡、云南矮马已列入《中国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和《云南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品种》。今后应加大对特色地方畜禽遗传资源品种的保护和利用力度,打造特色畜牧产业。以“建立保种群为中心,建设保护区为依托,以用促保,以保促用”为原则,开展保护与利用工作。在原产地建立5个畜禽遗传资源品种的保护区和保种群,开展本品种选育,统一品特征,扩大群体数量。  

(2)、着力抓好饲草饲料的生产与开发利用。  

一是要实施种草养畜工程,立草为业;二是要充分开发利用我州丰富的农作物秸秆资源;三是要进一步推进牧草新品种引种试验示范,进一步建立完善优质牧草新品种引种试验示范基地;四是要加强人工草地建设和天然草地改良力度。  

(3)、加强畜牧科技培训。  

以畜禽品种改良、仔猪培育、优质牧草种植、农作物秸秆青贮氨化制作、地方畜禽品种资源保护等为重点开展科技培训,每年投入培训经费100万元,年培训20万人(次)以上。  

(五)强化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确保畜产品安全。  

畜产品的安全涉及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使用,动物的饲养与管理,动物疫病的防治,动物的屠宰、加工、包装、储藏、运输和销售等多个环节。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中饲料有毒有害物质和兽药残留超标是安全问题的主要矛盾。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十二五”期间必须下大力气抓好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以确保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及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1、工作目标。  

一是抓好兽药质量的监测。“十二五”期间,州兽药饲料监察所将根据省厅下达的抽检计划,开展兽药质量的检验,向各市县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科学的检验报告,作为执法的依据;二是饲料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十二五”期间,红河州兽药饲料监察所将根据省厅下达的监测计划,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测。要突出对配合饲料、浓缩饲料、预混饲料中违禁及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监测;三是饲料及畜产品中违禁添加物监测。要加强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打击在饲料生产及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药物和超范围超量使用药物的违法行为,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十二五”期间,要组织对重点饲料产品和畜产品进行专项监测;四要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要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与振兴规划纲要》的要求,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提高我州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  

2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  

按照“全程监管、重点监控、及时处置”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规范饲料、饲料添加剂及兽药等投入品的使用。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检测手段,加强对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加大对违禁物质和兽药残留抽检力度,重点查处在饲料中添加与使用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的行为。  

——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清理整顿和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继续推行牲畜标识管理制度和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制度。  

——加强畜禽养殖基地和畜产品质量认证推广,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畜产品生产,加大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  

——推行全州兽药GSP认证制度。以《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实施《云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简称兽药GSP)为抓手,紧紧围绕兽药市场突出问题,全面整治和规范兽药市场秩序,严格准入管理,强化日常监督,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的违法活动,提升兽药质量,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  

(六)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治牧、依法兴牧。  

1、工作目标。  

“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加大产业执法力度,要加大《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畜牧兽医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执法力度,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以法规规范产业的有序发展。  

要紧紧围绕一个中心:以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为中心。实现三个确保: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突出四个重点:动物检疫,监督管理,追溯体系,执法办案。强化五大措施:推进依法行政,深化体制改革,完善执法体系,强化执法监管,严查违法行为。完成六项工作任务:推进监督执法机构的建立,打好组织基础;实行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切实强化疫病防控基础;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强化执法基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素质基础;加强兽药饲料及奶站监管,强化畜产品安全基础;推行标识及疫病可追溯建设的力度,加强信息报送管理。实现六大目标:动物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到位,规章制度完善,队伍素质合格,执法手段完备,执法行为规范,执法能力增强。  

2、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执法机构。  

一是要进一步确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执法主体资格。目前尚有7个县市的动物卫生监督所没有独立的财务,按民法通则不能独立承担行政的或民事的责任,因此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也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必须通过3至5年时间,协调、督促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二是要理顺执法关系,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基层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的意见》的要求,做好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的各项工作。力争在“十二 · 五”期间,州、县市两级动物卫生监督所加挂“畜牧兽医执法大队”牌子,州县两级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统一归口动物卫生监督所,全州一盘棋;三是要明确执法人员身份,在“十二 · 五”期间,将州、县市级动物卫生监督所纳入参公管理,为推行兽医官制度打下基础。  

(2)加强动物检疫,强化防疫措施。  

一是要切实根据《动物防疫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的部署,在全州切实推行活畜及畜产品安全准入制度;二是要规范动物检疫申报点。做到每个动物检疫申报点均具备固定的工作用房,配备必要的通信设备、检疫器械、消毒器具及药品等,室外挂申报点标志牌。检疫人员(或协检员)及职责、服务承诺、申报检疫程序及收费标准等上墙公示。力争到2015年按2%的比例对有条件的村作试点,设立动物检疫申报点;三是扩大动物产地检疫开展面,到“十二 · 五”末实现猪、牛、羊、家禽场地检疫开展面达100%。四是要进一步强化动物屠宰检疫。在加强生猪屠宰检疫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牛、羊、禽的屠宰检疫力度,规范检疫措施,加大检疫力度。  

(4)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强化执法基础。  

 一是严格检疫票证和印章管理。坚决打击违法出证、用证的行为。检疫票证和印章要专人保管、发放、登记号码。按农业部《动物检疫证照填写规范》要求规范填写使用,并加盖全省统一规定的印章和检疫员印章;二是定期对动物产品交易市场、加工场所监督检查。力争“十二 · 五”末完善仓储库、冷库和超市的监督检查机制。三是加大动物卫生违法案件处理力度。对违法案件处理是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基本功,通过培训,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掌握动物卫生违法案件的处理程序和方法,使用执法文书正确。四是开展规模养殖场的监管。指导规模养殖场、养殖大户和养殖小区建立养殖档案,建立规模养殖场兽医联系制度,对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查和管理,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按农业部要求对规模养殖场建立数据信息网络定期报告制度。   

畜牧业 市级 刚要 基本思路 二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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