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江西省医药总公司进行国有资产经营
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
作者:;
作者机构:;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1996
卷:000
期:016
页码:P.10-13
页数:4
中图分类:F426.72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江西省;医药商品;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国资公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总公司;管理体制改革;医药管理;事业单位;试点方案
摘要:省医药总公司:赣医药字[1995]第27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公司所报《江西省医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江西省医药总公司改组为江西省医药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省医药国资公司)和江西省医药总公司(保留省医药管理局的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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