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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局开展无证经营清理工作的实践

时间:2022-03-04 15:16:56 浏览量:
自从2002年3月起实行新昌县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以来,新昌县烟草专卖局把打击无证经营作为近几年专卖管理的一个工作重点,充分发挥与工商等部门合力机制的作用,通过采取各种措施使新昌的无证经烟户基本绝迹,市场基础得到不断巩固,许可证管理呈现出了新面貌。

  一、近几年全县无证经营的基本情况分析

  在许可证合理布局规定实施以前,由于实行“按需发证”政策,全县无证经营卷烟情况并不明显。但自2002年3月起新昌县局以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颁发合理布局规定后,加大了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审批管理力度,有效改变了以往卷烟零售点过多、过密和无序竞争的局面。同时这项规定出台后,受经营利益的驱使,一些无证经营卷烟行为也开始屡有发生,并且经营者的违法手段呈现多样化,利用各种方式和专卖管理人员“打游击战”,损害了广大有证卷烟零售户的正当权益,扰乱了全县卷烟市场的正常流通秩序。2002年查处无证经营案件为67起,查扣卷烟411.8条,2003年全县无证经营案件数上升到了91起,查扣卷烟数量为1456.6条。

  1、全县无证经营产生的原因

  (1)从查处无证经营的案件分析,一般无证经营卷烟的小店大多数是副食品店,且由于受传统消费习惯影响,在消费者眼中看来,卷烟是一家副食品店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所谓“无烟无酒不成店”。不卖卷烟对经营者而言失去的不仅仅是卷烟利润,同时也严重影响了店中其他副食品的生意,这种现象在农村表现得犹为明显。

  (2)由于全县早从2001年起就实施了明码标价,卷烟利润比过去相对得到了很大提高,据不完全调查,在城关一家中等卷烟零售店,全年单纯的卷烟利润可抵消全年的房租费、水电费及各种税费,而在农村,由于卷烟消费水平较低,所产生的利润与城关相比存在一定差距,但在经营利润中所占比重仍不小。再加上销售卷烟一般不会产生积压,流动资金快,这些因素对无证户都产生了很大吸引力。

  2、无证经营发展的特点

  (1)查扣卷烟数量较少,经营者越来越狡猾。经过一段时间的清理打击后,一些无证经烟户逐渐摸索出了一套对付专卖检查的手段,他们往往只存放少量卷烟于经营场所,有的干脆仅放几包在身上,其他整条的或放在楼上或放在隔壁房中,甚至放在邻居家里,使专卖人员在检查中有时查扣卷烟数量只有两三包。

  (2)卷烟藏匿越来越隐蔽化、分散化。一些无证经烟户把放在经营场所的少量烟也分开放,抽屉里放一点,床柜上放一点,橱窗里放一点,床下放一点等等五花八门,以尽可能地逃避专卖人员的检查。

  (3)查处进货来源难度增大。在打击无证经营前期,查出卷烟来源后,对一些供货的有证零售户因违反明码标价销售进行了处理。但现在无证经烟户明白这个事理后,开始拒绝合作说出卷烟来源。

  3、无证经营产生的危害

  (1)严重干扰了全县卷烟市场正常的零售价格体系。由于这些无证户在经营过程中不受价格规定约束,虽只是个别存在,但其影响力和危害性却不小,从某种意义上说,无证经营成了明码标价工程全面落实的绊脚石,如果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势必破坏我们正在营造的一个公平、合理的零售竞争体系和机制。

  (2)无证经营户成了现在卷烟市场的一个“毒瘤”。他们为一些违法经营者提供了生存的土壤,违法经营者通过他们把各种非正规渠道卷烟流向市场,破坏了正常的卷烟经营秩序。

  (3)长此以往也将影响烟草的执法形象。由于这些无证户一来不受零售价格管制,二来其通过非正当渠道各种杂牌烟较多,对一般消费者而言有更强的吸引力,因此比有证零售户有更强的竞争力,如果不严厉打击这些无证户,时间一长,可能在零售户心中产生“无证胜有证”的逆反心理,有证零售户就会对烟草执法产生微词,损害烟草形象。

  二、打击清理无证经营的主要措施

  根据《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无证经营违法行为只有检查权,没有处罚权,处罚权归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理。而工商部门由于管理面较宽,对打击卷烟无证经营的投入精力相当有限。因此法律规定的局限性给我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打击无证经营违法行为增加了很大的困难。新昌县局在具体实践中,主要做好了以下几点:

  (一)、检查时做到烟草单独执法为主,部门联合检查为辅。

  打击无证经营是一个长期性、艰巨性的过程,不可能通过几次部门联合行动就可以解决所有问题。所以在检查时新昌县局确定烟草自己执法为主、部门联合检查为辅的原则,并且根据形势的变化,不断创新检查手段,提高检查效率。

  1、各专卖所做好日常的基础工作。把打击无证经营违法行为作为专卖管理考核的一个工作重点,把责任细分到各所长和专卖管理人员身上。各专卖所都建立了详细的无证经烟户档案和台帐,内容包括检查次数、违法时间、次数,查扣卷烟数量,处理后果等,各专卖管理人员把无证经营管理作为“片警式”管理一个重要内容,做到随时了解无证户的经营情况,跟踪其经营动态,明确是否彻底转业。

  2、专卖检查方式从单纯明查转变为明查暗访相结合。现在无证经烟户已具备了一定的反检查能力。对有嫌疑的无证户,如果仍用原来检查方式仅仅上门进行明查是很难有实际效果的,哪怕查到几包卷烟,店主也死不承认是销售,总说是自己用的。遇到一些蛮横无理的人,更是声称不卖卷烟,不让专卖人员进店检查。而如果采用暗访方式雇用社会人员进行“上门钓鱼”,一则可消除这些尴尬局面,二则查到后有证有据,店主也无话可说,也不会再进行无理取闹。因此从去年开始,新昌县局采用先雇人暗访、后专卖检查的方式进行打击,收到了较好效果。同时随着力度的加大,他们在有条件的地方雇用了同村熟人进行暗访,以取得更好效果。  

  3、以烟草同业公会为载体,走社会化管理道路。让零售户“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提高、相互促进”是新昌县烟草同业公会的宗旨,它自2002年7月1日成立起来,得到了广大零售户的积极响应,并开始显示出其强大的功能。烟草同业公会的深入开展,不仅使会员的自律意识、守法意识得到了不断提高,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并通过采取引导、激励、考核等方式,还不断提高了各会员举报无证经营意识,各会员在自觉守法经营的同时,还担负起了协管卷烟市场的责任,积极举报各种违法经营现象。今年1-9月,烟草同业公会会员举报无证经营违法行为达116次,查实35次,有力地配合了专卖人员对无证经营的清理工作,走出了一条通过社会化管理提高市场净化度的专卖管理新路子。

  4、适时组织几次部门联合专项检查活动。对一些烟草单独检查存在一定难度的无证户,经调查摸排后,会同公安、工商部门进行联合集中检查,以保持打击威慑力。从2004年起,新昌县局规定每二个月就实行一次三部门的联合检查,以不断加强对全县卷烟市场的控制能力。

  (二)处罚时充分发挥“工商驻烟草联络室”作用,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法行为。

  早在2002年12月4日,经双方商定,就设立了“新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驻烟草专卖局联络室”。联络室的成立,更加密切了烟草专卖行政机关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系与协作,使双方能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进一步提高了综合执法效率,加大了对无证经营卷烟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在处罚无证经营案件时我们做到:

  1、用足法律,做到处罚力度强有力。一是对烟草部门移送的案件,经调查发现,被处罚人即没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又没有工商营业执照经营的,一律按处罚较重的无照经营处理;有工商营业执照,但经营范围中规定不能经营卷烟的,就按超范围经营处理;除上述外才适用《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之规定进行处理。自去年至今,全县因无证经营卷烟而被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的案件已达10余起,罚款总额达25万余元,其中一无证经营户张某更是被处以十万元的巨额罚款。二是经过几年的综合治理,现在移送的无证经营案件查扣卷烟数量都很少,有的甚至只有几包,最多也只有几条,卷烟金额也很小,但都是依法进行了处理,决不敷衍了事。三是在处罚时间上做到从快原则,规定一般的无证经营案件都要在一个月内处理完毕,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烟草部门。四是随着打击力度的不断深入,二次以上被查的无证户开始增多,对这些屡犯无证户,更是依法从重从快处理,以保持打击威慑力。

  2、双方商定处罚力度,不做人情案。一是对一些重大典型案件,由烟草工商两部门按从重原则,协商确定处罚力度,坚决顶住各方说情,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案。二是善于挖线索,破大案,如2003年1月新昌县局当时查获无证经营户张某时只有几十条卷烟,后通过细致检查,查到了张某近年来销售卷烟数量的帐册,取得了关键证据,于是顺藤摸瓜,查出了张某近年的一系列违法行为,最终对其处以了十万元的巨额罚款。

  3、加强宣传,突出效果。一是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上对一些无证经营的典型案件进行广泛宣传,希望其他违法户引以为戒,自觉守法经营,起到打击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二是利用自己创办的《经烟户之友》,还向全体有证零售户宣传无证经营的危害,鼓励他们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协助专卖人员做好无证经营的清理工作。

  由于近几年新昌县局把打击无证经营作为专卖市场管理的一个中心工作,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来进行重点清理,不仅有效遏制了无证经营的蔓延,并从今年开始呈下降趋势。2004年1—9月,全县查获无证案件仅49起,比去年同期下降了30%,查扣卷烟为665.7条,比去年同期下降了48%。通过几年的综合治理,全县无证经烟户基本绝迹,市场基础得到不断巩固,许可证管理呈现新面貌。

  三、几点体会

  1、领导重视是做好清理无证经营工作的重要前提。由于近几年新昌县局始终保持专卖执法检查的威慑态势,严厉查处各类违法卷烟。全县的市场净化程度已越来越高,市场上的假冒走私等各类违法卷烟越来越少,市场控制力越来越强,查处案件数和违法卷烟数量每年呈大幅下降态势。如今年1-9月,全县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9起(不包括移交工商处理的无证经营案件),仅为去年同期的49%,查获违法卷烟57条,仅为去年同期的5%,其中假冒卷烟为40条,走私卷烟10条,案值为0.2万元,上交罚没款仅为0.31万元。而由于合理布局的实施,控证力度不断加强,无证经营卷烟现象开始抬头,并逐渐成为了全县卷烟违法经营的主要形式,因此从2002年起局领导就提出要转变观念,把市场管理的工作中心转移到打击无证经营卷烟违法行为上来,在打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向领导汇报,由局领导出面协调,并提供一切人力、物力保障,努力给专卖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办案环境。

  2、部门之间的密切协作是清理无证经营工作的根本保障。要想严厉打击无证经营,没有其他部门特别是工商部门的支持是行不通的。新昌县局之所以在打击无证经营上取得比较明显的效果,主要是平时与其他执法部门特别是工商部门建立了比较融洽的关系,做到相互理解,相互支持。除每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总结经验、交流情况外,还时常在两部门之间进行一些篮球比赛等联谊活动,以不断增加两部门之间的感情。

  3、走社会化管理路子是清理无证经营工作的客观需要。打击无证经营的目的是建立良好的卷烟经营秩序,保证有证零售户的合法利益,也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取得零售户和社会对我们这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因此,几年来,新昌的专卖管理和业务经营两驾马车并驾齐驱,相互促进,通过启动明码标价工程、成立烟草同业公会等形式,使零售户实实在在地得到了实惠,不但增强了他们的守法自觉性,还积极协助专卖人员做好打击工作,优化了执法环境。

  4、创新检查方式、提高队伍素质是清理无证经营工作的有效基础。随着对无证经营打击的不断深入,一些无证经烟户开始摸索出了一套对付专卖检查的手段,并向多样化、隐蔽化等方向发展。因此做好无证经营清理工作,对专卖管理人员来说,担子不是变轻而是更重了,工作不是省心而是更劳心了,素质要求不是降低而是提高了。我们需通过创新检查方式,提高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我们的工作技能和打击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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