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专业的宏发范文网平台! 心得体会 党建材料 工作总结 工作计划 思想汇报 事迹材料 发言讲话 述职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正文

培育核心价值观,,提高司法公信力

时间:2022-04-13 15:18:45 浏览量:
        当前,制约人民法院审判事业科学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司法失去公信力,裁判得不到社会的理解,得不到群众的支持,得不到当事人的遵从。虽然导致司法失去公信力的原因是多方面,但法官队伍的职业道德水平却是其中重要的原因。要解决司法公信力问题,首先要解决法官的职业道德问题,而职业道德建设的关键在于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也正因此,王胜俊院长在全国“两会”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明确提出:“树立人民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着力提高法官的职业道德水平”。人民法官的核心价值观的提出,丰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集中体现了“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新形势下进一步抓好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审判事业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培育人民要法官核心价值观关键在于思想认识到位

       “价值观是指一个人对周围的客观事物(包括人、事、物)的意义、重要性的总评价和总看法。”在在价值观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发挥着主导作用,决定着整个价值体系的基本特征和方向的,就是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是世界观的核心,它决定人的理想、信仰、品格、道德,是人生的总动力。什么东西是值得去奋力追求,值得一生恪守、信仰和坚持的;什么东西是需要放弃的,这些都是核心价值观在起作用。不同的人、不同的阶级、阶层、职业的核心价值观都不尽相同,甚至绝然相反的。比如,希特勒也有自己的价值观;希特勒信奉尼采的哲学,并将它更极端化。他因此认为日耳曼民族是最优秀的民族,应该统治、治理世界,而犹太是低劣的民族,应该被消灭;正是这样的价值观导致了希特勒的疯狂行为。所以,培育正确的核心价值观非常重要,可以说是人生之本、职业之根,根深才能叶茂,本固才能邦安。

        法官是公正的使者,是正义的化身。法官手中掌握生杀予夺、是非曲直的裁判大权。社会对法官提出非常高的要求,而法官也面临巨大的压力和诱惑。因此,要求法官必须具备良好政治素质和大局意识,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人格魅力,高超的司法智慧和职业技能。要达到这样的要求,外因的教育培训、职业遴选考评很重要,但更关键在于法官的内因,即法官内心世界中的价值观,尤其是核心价值观。王胜俊院长把“公正、廉洁、为民”作为人民法官的核心价值观,可谓抓住法官职业的本质,既符合法官职业的普遍规律,又牢牢把握中国特色司法制度的本质;既解决法官职业自身必须面对的问题,又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既高瞻远瞩,又实事求是,在朴实无华之中体现深远立意,是科学的、正确的价值观,它将对法官职业建设起到根基作用。在核心价值观之中,公正是灵魂,廉洁是基石,为民是主题,三者形成有机联系的统一休,这三方面构成了人民法官精神大厦的基础和框架,法官的精神世界因此明朗而纯净。对此,我们必须形成共识,并进一步理解它的内涵,自觉地培育和实践。当核心价值观在法官心中自觉确立,那法官的理想、信仰就会神圣而坚定,法官的追求和志向就会正确和高远,法官的品德和人格就高尚和圣洁,老百姓就会从法官的身上看到了法律的神圣和司法的公正,在敬佩之中信仰法律,尊重司法,让司法找到权威,裁判重新获得公信力,审判事业的科学发展将不言而喻且指日可待。

        二、培养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重点在于持之以恒的实践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思想理念只有在实践中才得到检验并丰富和发展,思想理念也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实现其价值并找到归宿。不可否认,培养法官的核心价值观必须要进行理论阐述和思想动员,离不开教化,但更重要的是赋之于实践中。实践是生动和鲜活的,实践最具有说服力。法官们在核心价值观的指导下,进行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法官从自己所信仰和追求的法律得到实施、司法活动实现了真正的公平正义、法律重新获得百姓的信赖、司法重新得到百姓的尊重、法官又得到百姓的尊敬中看到自己的理想、追求和抱负得以实现而感到无限荣耀,就会更加自觉坚守自己的核心价值观,保持自己精神家园的明亮纯静。

当前,法官核心价值观实践活动应融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之中。法官核心价值观的主题是“为民”,所以法官核心价值观实践与“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可谓异曲同工、一脉相承,不可人为隔裂来进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已开展了一年,广大法官通过活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更加明确,人民法院的“人民性”深入法官心中,变成法官的工作的目标和方向,变成法官的自觉行动。在主题实践活动中,人民法院通过能动司法,自觉回应老百姓的司法要求,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在今年的主题实践活动中,要围绕法官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而开展,内容一定更加丰富,成效会更加显著。活动中,我们要更加强化公正意识,让法官更加明确公正是司法的生命线,失去公正的司法,就如失去灵魂的躯体,剩下的只是行尸走肉;公正也是法官自身价值的一部分,如果法官在司法中不能实现公正,就失去自身和职业的价值,也得不到社会的尊重。为此,法官应从每个案件做起,从每一个言行举止做起来,给社会带来实实在在的、可以看得见的公正,把公正变成自身自觉的追求。廉洁是司法的基础和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廉洁和公正可谓孪生姐妹,没有廉洁,就没有公正,公正是廉洁之树上最甜美的果实。法官在司法实践中应体会到,老百姓对司法公正的评判,很多时候的标准是法官是否廉洁,而不是案件本身。法官也更应当明确,从事这样的职业,必须比任何人、任何职业都要讲究廉洁,必须耐得清贫,守得住寂寞和孤独;在当今充满诱惑的社会中,这也是法官必须坚守的底线,突破这一底线,就如船身漏水,沉没于转眼之间,更别谈什么理想和抱负、价值和追求了。为民是人民法院本质属性,也是法官自觉践行公正、廉洁价值追求的动力所在。国体和政体决定我们的人民法院审判权是人民赋予的,根基来自人民,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只有这样,才能得到人民的理解和支持,否则,则成为无根之木,无源之水,枯缺、枯死是在所难免的。只有这样的认识,才能知道老百姓才真正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是我们的真正依靠,为老百姓排难解忧是我们的基本良知和道德,得到老百姓的拥戴是我们最高的奖赏,也是一个法官自身价值的最崇高体现。为此,人民法官要在司法实践中严格自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排除干扰、顶住压力、抗拒诱惑、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公正裁判、案结事了、服务社会、惠及百姓。

        三、培育核心价值观要高度重视法院文化建设

       “文化指以社会意识形态为主要内容的观念体系,是由政治思想、道德、艺术、宗教、哲学等意识形态所构成的领域”。价值观属于思想道德范畴,也属于文化的范畴。文化是价值观的土壤,价值观是文化土壤中生长的树木。没有肥沃的土壤,那来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更不会有葱葱郁郁的林海。反过来,法官核心价值观又是法院文化建设的灵魂,法院文化建设是培育法官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作用。因此,培育法官核心价值观要高度重视法院文化建设。

        当前,文化建设引起各级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也取得一定成效,但与预期还有较大的距离,这与当前对法院文化建设的理解偏差不无关系。基于主题的要求,在此对文化建设不作深入论证、分析,只从法院文化建设如何在培育法官核心价值观发挥作用作简要论述。马克思哲学指出,在所有的社会实践活动中,人都是决定性的因素;而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内因又是决定性因素。法院的发展,当然离不开法官的培养,而法官的培养关键又是其核心价值观的培养。因此,当前法院文化建设必须围绕法官核心价值观的培育来开展,才能真正实现法院文化建设的目的和任务。要转变法院文化建设的错误观念,把建一个展览室,开展几次文化汇演和几场体育比赛当作文化建设的全部。法院文化建设的载体是非常广泛的,法院的制度、建筑、法言法语、法官制服等等都是法院文化的外在表现,它没有固定的形式,它是与时俱进、丰富多彩的;但我们从法官核心价值观入手就可以把握法院文化的内在要求,即凡是能培育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的法官司法实践和个人生活各种形式都属于法院文化建设范畴。同时,文化建设不能急功近利,文化的作用是春雨润物细无声,而并非狂风暴雨甚至地震般思想改选。绵绵春雨也许你没有感觉到它的强大作用,但当雨后满山遍野的绿色,我们才知道春雨巨大威力。文化也是通过浸润、感化、陶冶人的思想情操而逐步塑造人品格,看似轻慢,却是坚不可摧的。

        四、培育法官核心价值观要进一步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

        最高法院在《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指出:“法官职业化即法官以行使国家审判权为专门职业,并具备独特的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和职业地位。”法官职业化建设就是通过建立严格的法官职业准入制度,构建科学的法官素质养成制度,完善有效的法官监督与惩戒制度,构建坚实的法官职业保障体系,来实现法官职业化所需要的意识、技能、道德和地位。职业化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全方向、多角度来解决当前法官职业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当然也包括法官的核心价值观的培育。

        法官是人而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是人当然有人的自然属性,以及这些属性所产生的各种需求,比如安全、温饱、尊重等等,这些看似世俗的东西与价值观的培育并不无关系。如果因坚守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反而失去了安全、温饱、尊重等人生存的基本条件,这样的坚守是难以持久,也是一个法治文明社会所推崇的。所以,培育法官核心价值观必须直面并解决这些问题,如果只是一味地空洞说教,是不可能取得良好的效果。解决这些问题的最好的途径是法官职业化建设。通过法官职业化建设,既培育法官的核心价值观,又给法官树立核心价值观提供相应的制度保障。比如通过法官职业化建设建立严格的法官职业准入制度,为法官核心价值观的养成提供人才保障。又如建立起职业权力保障、职业地位保障、职业收入保障和退休制度,这些都是法官能够时刻坚守核心价值观的必要制度保障;没有这些保障,一些法官可能会经不起诱惑或者无法克服生活中的困难,价值观悄然发生变化。是的,法官职业是比较清贫,但基本的生活保障还是必要的,这也是作为人的前提条件。由于法官职业的高标准、严要求以及巨大压力,已让不少优秀人才望而却步,这必将影响法官的整体素质,当然也影响法官核心价值观的养成。因此,法官核心价值观培育必须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

        当前,法官职业化建设必须围绕法官核心价值观培育来开展。法官职业化建设其根本目的是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而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必然是一支具备正确、坚定的核心价值观的队伍。可以说,核心价值具备与否是高素质法官队伍的一个检验标准。这些年来,我国法官职业化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远远达不到预期目标,近来还有停滞不前的趋势;这与没有确立法官核心价值观并围绕它来开展职业化建设不无有关系。社会还存在把法官职业化建设当成法官不接受党的领导,向国家要待遇、讲条件的误解也由此而来。要消除这些误解,关键是要鲜明地提出法官职业化建设就是为了培育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把法官队伍打造成为党和人民信赖的公正、廉洁、为民的模范队伍,这样的职业化建设才会风清气顺,得到全社会的支持和帮助,才会得到科学发展。

  

 

第1页  共1页

推荐访问:公信力 培育 司法 提高 核心价值观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