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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交流材料

时间:2022-01-02 15:03:20 浏览量:

创新制度  拓展源头
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县纪委、监察局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保障,近年来,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的决策部署,坚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中,不断创新制度,加强源头治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呈现出新的局面,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
            一、以健全制度为抓手,推进工作落实的机制进一步完善
            我县县委、政府及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制定《**县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从组织、制度、监督、考核上,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一是形成“齐抓共管”,建立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县纪委牵头,组织部、政法委等14个相关单位部门组成,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主要安排部署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任务,检查和督促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协调解决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联席会议决议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有关成员单位予以落实。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部门的整体工作,通过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合力。今年,通过联席会议部署,各部门开展有关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督查项目7项,解决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100多个,切实地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利益。二是在构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新格局上设定“三员一岗”新模式。我们在村支委中确定1名纪检委员,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反映基层意见和建议,监督党员干部贯彻执行政策、法规、制度等。在村委会成员中明确1名廉政信息员,及时反映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出应对措施,使农村廉政预警网络得到进一步建立健全。在老干部、老党员、老退伍军人、老教师中聘请1名村信访员,收集、反映、代办村民信访事项,参与村信访接待,配合调处信访件,对信访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在无职党员中确定1名党风党纪监督岗,职责主要为监督检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对“六要六不要”行为规范的遵守、民主议事和民主决策的执行、基层干部述职述廉等工作,参加对农村基层干部评议、质询、年度勤廉考核等,引导村民支持和参与廉洁干部、廉洁家庭、廉洁村组、廉洁乡镇创建活动。三是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上做到了四个延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由乡镇签到村。年初,全县21个乡镇分别与259个村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细化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明确措施和责任,年终按照目标要求逐项考核,严格奖惩。廉政档案建到村。对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实行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如实填写报告表,连同村级签订的廉政责任状、村级审计报告等重要资料一同归档。目前,全县259个村廉政档案基本健全,进一步扩大了对村两委主要党员干部的监督范围。廉政谈话到村。由乡镇党委书记负责对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进行廉政谈话,乡镇纪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负责对村两委其他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一年来,已对218名农村党员干部分别进行了任前谈话、信访约谈、诫勉谈话等,有效防止了不廉行为的发生。党风廉政教育到村组。在春节前对全县21个乡镇党委委员和政府领导班子副职、259个行政村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共600余人进行分片集中学习培训,县纪委派出成3名常委分别向参训学员讲授了廉政党课。
            二、以注重制度创新为关键,源头治理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出台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收受礼品礼金上缴制度》。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对象延伸到村级主要干部。通过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全县151名科级干部补报了自2003年以来个人有关事项176项。通过村级主要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规定要求向村主要领导干部提醒谈话19人次,及时有效防止了不廉洁行为发生。此两项制度所形成上报的信息分别在去年8月、10月被中纪委网络版“情况交流”栏目采用,起到了总结新经验、推广新做法的作用。二是严格规范公务用车行为。县监察局联合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等6个部门出台了《关于禁止领导干部个人驾驶公务用车和规范公务人员驾驶摩托车的制度》,并向全县公车驾驶员和各单位主要领导发出一封公开信,要求驾驶员管好车钥匙,对领导干部私驾公车进行监督。加强了对县乡二级领导干部私驾公车的监督,经常性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去年来,对2名乡镇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务用车进行了诫勉谈话。今年,对7名科级领导擅自驾驶公务用车进行了提醒谈话,书面承诺报纪委备案。三是公益事业项目招投标向乡村级延伸。为规范乡镇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打造农村廉洁工程,出台了《**县乡镇公益事业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5万元以上公益事业项目要求进行招标投标,乡镇纪委严把项目核定关、招标程序关、招标纪律关,进行全程监督。同时,乡镇实行项目工程派驻纪检员制度,实行全程参与、全程监督直到项目竣工。2006年以来,全县21个乡镇已对23个新农村项目建设工程派驻了31名纪检员,及时纠正了5起有违纪苗头的行为,查处和处理了3件村干部扰乱重点项目建设施工或挪用工程款案,3名村干受到党纪处分,避免项目工程建设损失300万元,挽留投资项目4个。四是实行农村基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重点是加强对来信来访多、村收入多、征地补偿费多的村实行直接审计,同时规定每个乡镇每年审计面不得少于本乡镇行政村总数的30%,近二年来,全县通过乡镇审计的村、组达385个,清查不合理开支40.7万元。
            三、以实行为民服务新机制为重点,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新貌
            一是实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在全县21个乡镇均成立了为民服务中心,对来人、来电、来信申请办理的事项实行“一个窗口”办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
            “零距离”服务。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了工作责任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建立了中心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绩酬挂钩考核办法等工作考评制,签订岗位责任状,明确岗位职责,做到职责分明,考核有据。推行了公益性事业采取购买服务、定岗服务、委托服务等方式,在服务程序上按照受理、承办、回复三个环节进行,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做到受理的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把为民服务代理向村组延伸,健全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网络,全县每个行政村、每个村民小组聘请了为民服务代理员,帮助群众代办申请事项,有效形成了县、镇、村、组为民服务联动,群众办事形成了
            “大事不出乡镇、小事不出村组”的方便快捷的良好局面。目前,全县已设立村级代办点240个,为民代办事项2203件。二是推行双向承诺制。今年来,我县推行村级组织、党员干部“双向承诺制”,即村级组织根据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向乡镇党委和党员群众作出双向公开承诺,党员同时向村党组织和群众作出双向公开承诺,在党组织和群众的双重监督下兑现,违背承诺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为确保承诺,对“双向承诺”规定了承诺主体、承诺内容、承诺事项,实行“季度汇报、半年督查、年度评议、表彰奖励、诫勉谈话”五项工作制度,做到“承诺时间、组织公开、建立台帐、进行评议、规范建档”五个统一,同时,加强督促落实,形成年初承诺、年中查诺、年底评诺的长效机制。目前,全县259个村、8448名党员干部已作出承诺12670条,整改意见建议760条。三是以“五制”推行党务、政务、村务、财务四公开。公开考评制。将公开工作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签订责任书,量化任务,明确职责,综合考核评价,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民主评议制。把公开工作作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务公开监督员对公开工作的民主测评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服务承诺制。落实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理、责任追究等制度。对公开中群众反映的问题,编号消结,责任到人,限期整改。“点题”公开制。凡是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都将其办事依据、申请条件、程序、期限、收费标准、结果等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公开事项如变更、撤消或终止,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县政府网站对“百姓心声”群众网上报道的问题,要求主管单位5个工作日内必须回复和解决。目前,已接收群众网上点报公开办事事项352件,按期回复率100%。责任追究制。明确公开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的责任。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工作不力的,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蒙骗群众、侵犯群众民主权利、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
            四、以努力完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为保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力度
            一是实行乡镇纪委案源分析汇报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乡镇案源分析汇报会,
            21个乡镇纪委书记结合本地工作情况逐个汇报所掌握的案源线索及下步工作打算,纪委办案人员针对乡镇纪委摸排的案源线索进行梳理,并对梳理出的有价值案源线索予以分类指导。同时,公检法、审计、农委等部门也参加座谈,提供近期乡镇有关人员违纪线索。分析汇报会的召开,便于县纪委、监察局及时掌握乡镇纪委办案工作动态,进一步加大了乡镇纪委办案力度,强化各乡镇源头治理。二是实行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报告制度。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制定了《**县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报告制度》,要求定期报告“做了什么”,专题报告“监督了什么”,请示报告“可做什么”,进一步保障促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必为、可为、有为。同时,还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凡年度考核不能达标、及工作出现失职、失责的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由县纪委向县委提出意见,予以调整。今年来通过报告制度,提醒谈话3人,诫勉谈话1人。三是对纪检监察工作做到“三注重”。注重工作经费确保。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并决定从2007年开始县纪委工作经费做到与县财政同步增长。注重干部培训工作。今年已选派6名干部参加中纪委和省、市纪委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最近,1名县纪委常委被县委选派到上海宝山区挂职工作三个月。注重干部提拔使用。一年来,我县从县纪委机关提拔正科级干部1名,交流2名同志到县直重点部门分任党组书记、局长,党组成员、纪委书记;9名乡镇纪委书记分别提拔为乡镇党政“一把手”、乡镇人大主席;4名县直部门纪检组长提拔为正科级干部,14个县直单位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享受正科待遇,占县直纪委、纪检组总数的66%,有效的激发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活力。

            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坚持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题,紧紧围绕党在农村的中心任务,服从和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局,要坚持以构建符合农村实际、适应农村发展要求、具有农村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制度在推动工作落实中的作用,努力形成乡镇机关、村级组织和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三位一体、整体推进工作格局。同时,还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针对新农村建设不同阶段的具体要求,因地制宜地选择工作重点,以有效的措施抓好落实,取得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果。谢谢大家。
            
            
            200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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