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做好医疗救助工作,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是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缓解困难群众生活压力的重要手段。解决好低保对象、五保户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医疗问题,事关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我县改革发展的稳定大局。自2008年以来,在自治区民政厅的大力支持下,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理念,在确保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基础上,紧紧围绕低保对象医疗难的问题,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符合我县实际的城乡一体化的医疗救助制度,医疗救助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一、我县医疗救助工作现状
近年来,我县的社会经济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城乡协调发展、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结合我县实际,2007年10月在经过大量深入细致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于2008年1月在我县全面启动了城镇和农村贫困居民统一标准的医疗救助工作,建立了一体化的医疗救助制度。自开展医疗救助工作以来,我县共筹集医疗救助资金905.84万元,这项资金主要来源于区、市的补助和地方政府的安排。就2008年起步阶段已为全县883名城镇和农村低保对象及边缘特困群众实施了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其中直接救助人次达295人,资助参保人次达588人),支出救助资金214.67万元(其中直接救助支出达181.27万元,资助参保金支出达33.40万元)。截至目前,我县已为9335名城镇和农村低保对象及边缘特困群众实施了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其中直接救助人次达900人,资助参保人次达8435人),支出救助资金总额905.84万元(其中直接救助支出达685.73万元,资助参保金支出达220.15万元。
附:XX县2008-2009年度医疗救助情况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