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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工作要融入社会求发展加大推进社会化进程

时间:2021-12-21 15:43:09 浏览量:

   当前,工会工作正处于更加开放的经济社会环境。工会要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必须主动融入社会求发展,通过社会这个大舞台,积极参与协调社会利益关系,进而实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

    工会作为群众团体,社会性是其重要属性 。 这一属性决定了工会要积极参与社会活动,行使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从深层次分析,工会融入社会求发展,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第一,这是工会自身发展的需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文化的发展,随着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推进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工人阶级队伍日益壮大,大批乡镇企业职工、进城农民工、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和新兴产业职工源源不断地加入到工人阶级队伍中。这些职工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流动性、分散性大,劳动关系复杂多变。这就要求工会要主动融入社会求发展,加速社会化进程,把工会工作领域向各种社会层次、各种新兴组织延伸。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群众组织到工会中来,最大限度地把工会工作做到职工群众中去。第二,这是工会履行基本职责的需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而维权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光靠工会“单打一”是难以完成的,必须借助党委、行政及社会力量,才能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因此,工会要打破就工会论工会的自我封闭状态,主动置身于整个社会的有机整体中,找准工会角色和坐标,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使他们不断增强工会意识,把工会当做市场经济中的一个重要社会角色看待,从而使工会既能有效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又能充分发挥工会在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的作用,达到两个维护的统一。

 融入社会求发展,大力推进工会工作社会化进程,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大力加强自我宣传,赢得社会认同 。满腔热忱地为职工服务,这是工会的天职。但 工会既要当实干家,努力为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又要善于宣传自己,充分发挥工会自身宣传阵地的作用, 并借助社会传媒的力量,大力宣传工人阶级、广泛宣传工会工作。这样不但可以扩大工会的社会影响,树立工会的良好形象,而且可以使那些对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缺乏认知、甚至误解的人,能够正确认识职工群众在三个文明建设中所作的重要贡献,工会组织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从而理解工会、支持工会,帮助工会开展工作,使工会组织逐步取得社会的认同。

    二是积极借助各方力量,促进自身发展 。工会要主动加强与党政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联系,善于借各路东风,扬自身优势,努力建立面向职工、面向社会、面向基层的工会工作新格局。要努力寻找工会工作与党政工作的结合点,根据工会组织的特点,发挥自身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富有特色的工作,促进党政工作目标的实现。通过服务大局的有效作为,赢得党政对工会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要切实加强与理论、新闻、法律、企业等社会各界的密切联系,努力营造整个社会了解工会、关心工会的良好氛围。要通过聘请社会各界的专家学者担任工会组织的顾问等途径,发挥他们的咨询和智囊作用,借助他们的智慧和才能为工会服务、为职工服务,推动工会各项社会目标的实现。

     三是加大社会参与力度,树立社会形象 。工会要不断健全社会参与机制,进一步推动建立完善工会与同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联席(联系)会议制度、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积极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通过参与,充分表达职工群众的意愿、发出工会的声音,树立工会对职工负责、为职工服务的社会形象。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中的工人代表和工会委员的参政议政作用,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和政治协商组织履行好参与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作用。要通过人大、政协中的工人代表和工会委员,加强与其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与联系,取得他们对工会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在维护职工权益、发挥工会工作方面多做工作。

    四是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拓展工作领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非公有制企业迅猛发展,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工会仍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公有制企业,那么其工作的领域只会越来越小、服务的对象也将越来越少,久而久之,必将失去其生命活力。因此,工会要积极探索与创新,进一步加强工会组建力度,努力拓展工会工作的社会空间。目前,一些非公企业工会组织并没有同步建立,部分职工还没有被组织到工会中来;进城务工人员、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新的社会阶层中的许多人,其合法权益需要工会组织的维护。工会组织要义不容辞地肩负起责任,大张旗鼓地组建工会,既要高度重视开发区、乡镇、街道等中间层次工会建设,又要把组织网络的触角延伸到村、城市社区,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不断扩大自己的阵地和队伍,使工会工作的领域进一步拓展,成为名副其实的社会团体。

    五是不断壮大工会实力,更加有所作为。工会有实力才能更有作为,进而更有地位。这种实力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经济实力。经济是基础,参与社会活动、拓展工作领域、树立社会形象,都需要一定的财力做保障。为此,要进一步盘活工会资产,不断夯实工会工作的物质基础,从而才能更好地为职工服务,为职工解决实际困难。二是人才实力。融入社会求发展,推进工会社会化,需要有一支职业化的工会干部队伍做保证。可通过向非公企业选派工会干部、建立工会工作者人才库、在小型企业推行工会主席直选制等方法,逐步建立职业化的工会干部队伍,并辅之以调动工会干部主动性、积极性的其它措施,这将为整个工会组织的社会化发掘出巨大的内在驱动力,使工会工作者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会工作。   

新时期呼唤高素质的工会干部队伍

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工会工作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关键在于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整体素质,造就一支思想好、作风硬、业务精、纪律严的工会干部队伍。那么,怎样才能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工会干部队伍呢 ?

   一、必须对工会干部进行人生观、价值观教育

    由于受制于多方面原因,长期以来,我国工会工作缺乏竞争激励机制,许多工会工作者因此不能正确认识工会工作的重要性,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其实,良好的精神状态既是工会干部的素质体现,也是工会干部队伍的活力所在。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值观就是动力。因此,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工会干部队伍,首先就要高度重视工会干部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要使广大工会干部认识到,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支柱,工会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工会干部,要正确认识工会工作的重要性,正确认识做好工会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有甘为工运事业献身的人生价值观。工会干部只有密切联系群众,了解职工群众的疾苦,反映职工群众的心声,为国家在改革过程中实现职工的各项权益献计献策,才能得到广大职工群众的欢迎和社会的认可。总之,各级工会组织通过多种教育,使广大工会工作者正确认识自己工作的重要性,找到自身价值实现的途径,激发工会干部的工作激情和创造力,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从而推动工会工作良性发展。

   二、必须全面提高工会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以及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我国经济关系、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化、多元化,工会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如何在国有、集体企业提高工会工作水平,更好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更好地带领广大职工为建设小康社会建功立业;如何在改制企业及时理顺工会关系,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如何在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公企业组建工会组织,建立平等协商机制,协调劳动关系,推行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工作等等,都需要我们的工会干部具备广泛的政策理论知识、法律法规常识,具备全面的工会工作知识。因此,工会干部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策理论水平。各级工会组织要把提高工会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作为工会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抓出实效,从而提高工会干部的工作能力和维权水平,提高工会干部为职工说话办事的本领。

    三、必须提高工会干部的社会协调能力

    工会是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工会工作不同于党务、政务工作,具有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因此,工会工作必须坚持群众路线、群众观点。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是工会工作的宗旨,也是工会组织增强吸引力、凝聚力的关键。但是,工会干部要真心实意为职工谋利益,光有热情并不够。工会组织没有党政职能部门的行政权力,要为职工群众谋利益,关心职工冷暖,维护职工群众的权益,就必须融入到职工群众中去,了解掌握职工群众之所难所急;就必须广泛地和国家党政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党政进行交涉,加强沟通协调,努力争取职工之所需所得。一句话,工会干部要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好事,必须通过工会干部良好的社会协调能力,取得共识,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各级工会组织需高度重视工会干部这方面能力的提高,鼓励广大工会干部参加各种各样的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各类社交培训、社交活动。通过多方位、多层次的培训和社会实践提高工会干部的社交能力,提高他们的协商、协调和谈判水平,适应新形势对工会干部的新要求,提高新时期工会干部为职工群众服务的水平。

     四、必须树立工会干部良好的公众形象

     工会工作是群众工作,工会干部只有在广大职工心目中树立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赢得职工群众的信任、理解和支持,才能夯实工作基础。脱离了职工群众,工会工作就失去了生命。 要树立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工会干部必须首先对职工群众怀有深厚的阶级感情。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为职工服务、替职工说话办事,代表和维护职工利益,是工会干部的“天职”。工会干部只有心中装着职工,对职工群众怀有深厚的阶级感情,才能动真情,心贴心,想职工所想,急职工所急。其次工会干部要按照党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努力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取群众意见,反映职工意愿,为广大职工办好事办实事。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推进工作开展,不搞花架子,力戒形式主义,努力提高工作的实效。另外要有与时俱进的创新意识,既要继承优良传统,总结成功经验,还要着眼于实践,善于开拓创新,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再有就是工会干部要不断加强思想道德修养,着力人格形象的塑造,通过工会干部的人格力量提高工会干部的威信与感召。

校务公开亟待走出尴尬

校务公开是加大学校民主管理力度、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但来自浙江省高校校务公开工作的调查表明,由于实际操作中存在教工关注热点与实际公开内容步调不一,教代会、公开栏等形式运用不够广泛,工会组织参与不到位等问题,校务公开收效受到影响。

    根据调查结果, 教职工对校务公开最为关注的是学校财务、校内收入分配、教职工住房分配、教职工岗位聘任、教职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医疗制度改革等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内容。但是,这些职工关注的热点实际公开情况并不理想,职工关注程度高达 83.4 %的教职工岗位聘任这一项,调查显示根本未被纳入公开内容。

    与此同时,校务公开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程度也亟待提高。主要表现为各高校真正以教代会、公开栏等广泛为教职工知晓的手段作为公开形式的比例不是很高,如教职工普遍关注的教职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情况和医疗制度改革方案两项内容,通过职代会和公开栏进行公开的比例分别为 0 、 18.8 %和 12.5 %、 0 。而在校务内容的公开时间上,也仅有 18.2 %的高校选择定期的方式。

     更值得注意的是,作为教职工合法权益代言人的工会,在校务公开中难以担当“主角”。调查发现,工会组织在校务公开中的角色定位为主要参与者的仅为 18.2 %,根本不参与的高达 27.3 %。

     由于校务公开面不够广、程度不够深,规范化和制度化不足,再加上工会组织参与不到位,影响了广大教职工对校务公开工作的关注程度。据调查统计,只有 23 %的教职工对校务公开工作及其内容表示“十分关注”,有一小部分教职工根本不关注。

     对此,有关业内人士指出,校务公开的目的就是让教职工对校务知情和监督,如果大多数教职工对这项工作关注不够,校务公开便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因此,真正建立起以教代会为基本载体的校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运作环节,真正落实教职工的民主监督权利已是校务公开摆脱当前尴尬处境、深入有效开展的当务之急。

 

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措施

 2001 年 4 月 30 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布并自同日起施行。这项司法解释,对于保护劳动者权益,是一个重要措施。

     近 10 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关系趋于多样化、复杂化,劳动争议持续大幅度上升。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合理调整劳动关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在劳动争议处理中作出了极大努力,取得很大成绩。但由于我国《劳动法》有些条文是原则性规定,许多配套的法律、法规没有制定出来。劳动争议处理中由于对法律规定理解和适用不一致而常常遇到许多困难,出现一些问题。上述“解释”,对案件受理范围、法院受理与劳动争议仲裁之间的衔接、用人单位合并或分立后以及承包经营期间用人单位一方当事人的确定、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以及劳动者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的报酬支付、补偿和赔偿等等问题,都作了合理解决的规定。这个“解释”可认为是《劳动法》内容的延伸、补充和具体化,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主旨是它的鲜明特点。它对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和工会组织的维权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它公布于“五一”节前夕,不啻是赠给全国劳动者的一份厚重节日礼物。

     任何一个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协调和稳定,是增强单位内部凝聚力,促进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增强参与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条件。有见地的企业经营者和个体工商户主,都会认识到这个道理和这个“解释”文件的重要性,一定会和劳动者一样,对之抱着热烈欢迎的态度。

     我国劳动立法滞后于现实需要,劳动法制建设还不健全。促进劳动关系协调稳定发展,是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认真总结经验,针对存在问题,加快立法速度,促使劳动法制建设很快得到完善,不仅是必需的,而且也是可能的。这个司法“解释”的公布,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

     我国已于 2001 年 2 月 28 日批准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约的大部分篇幅是关于保障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的规定。我国一贯重视人权保障,重视保障劳动者权利。这个“解释”文件的公布,进一步证明了我国对发展人权事业的决心和积极态度。

 

                              基层工会经费应合理使用

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的“血脉”,是工会开展工作和群众活动的物质基础,能否合理使用好工会经费,直接影响到基层工会作用的发挥。据了解,目前有少数基层工会在经费的使用上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使用支配权上的“两行政”现象。一是“行政决定”现象,即工会使用经费须提交支出方案报经行政批准同意后经费方可到位。这主要缘于工会没有独立的帐户或虽有帐户而无钱(行政不依法划拨)。由于要“行政决定”,工会组织拟定的一些活动或不能准时开展,或只得被迫取消。二是“行政签批”现象,即行政领导将一些行政性费用支出票据直接批转到工会账户上报销,使本来就很拮据的工会经费承担了不应由其承担的费用。

二、使用方向上的“三多三少”现象。工会经费用于购买物品发放的多,用于组织职工开展活动的少;用于节日慰问的多,用于帮扶脱困的少;用于娱乐性质的多,用于提高职工素质、技能的少。由于使用方向的不合理,使工会经费的效能未得到有效的发挥。

三、使用监督上的“三重三轻”现象。工会经费重据实使用,轻预算方案的编制;重计拨审查,轻使用审计;重审计情况通报,轻整改跟踪监督。“三重三轻”现象造成工会经费使用缺乏计划性,缺乏监督约束,使用经费开支中违规违纪的问题不能被及时发现、纠正。

笔者认为,要解决上述问题,须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要确保工会经费的使用自主权。要强化基层工会的基础建设,基层工会要把建立独立账户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基础工作抓紧抓好,同时要强化“一支笔审批”制度,这是工会组织拥有经费使用支配权和合理使用工会经费的前提条件;其次要端正经费使用方向。工会经费的使用要按照全总的规定,强化预算编制,坚持为多数职工服务的原则,并要向工会工作的重点、热点倾斜;另外要强化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上级工会要改变只注重对基层工会上解经费的审计和考核,而忽视对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的监督和审计。要在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经审组织作用的同时,建立“下审一级,上审一年”的经费审计制度,形成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以确保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

 

工会干部要敢于“实话实说”

 工会组织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就应该把基层和职工中的真实情况及时向党组织反映,便于党组织更全面、更清楚地了解基层、了解职工的情况,从而为党组织决策时提供有力的依据。但是,有些工会干部在反映职工和基层的情况时,是只说好的,不说坏的,只说积极的,不说消极的,只报喜,不报忧。总而言之,对一些“负面”的事不“实说”。

  工会干部为何不能“实话实说”?

   不让实话实说。有些单位,对反映他们“政绩”“辉煌”的事是非常欢迎“实话实说”的,有些甚至希望再“高、大、全”一点,但对反映单位亏了多少?职工有多长时间拿不到工资了等一些不利于单位“声誉”的事,是有“严格规定”的,即要事先请示汇报,要统一上报的口径,能不报则不报,一定要报,要大事化小,从积极的角度报,如果谁“实话实说”引起单位不稳定、职工不稳定,责任、后果要自负。

    不敢实话实说。“说了多少谎,得了多少奖”,“说了多少大实话,换了多少骂”已成为“实话实说”的经验和教训。工会干部“实话实说”必然要把一些“家丑”外扬,这就很有可能引起领导的“龙颜不悦”。什么“怎么和单位过不去”对“单位工作带来影响”等一顶顶“皇冠”会接二连三地戴在工会干部的头上。受气,工作难开展不算,还被“照顾”退二线,甚至“下课”。

    不愿实话实说,有些领导下基层,虽然也听到了“实话”,但并未把“实话”当作“实事”办,是“实话”“空说”,说了也“白说”……

    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我们每个党员和干部都必须认真贯彻落实,讲实话、办实事也是每个党员和干部必须具备的政治本质。要真正做到“实话实说”,这就要求包括我们工会干部在内的党员和干部要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增强政治责任,要牢固树立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观念,牢固确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养成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养成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实际、求真务实的好作用,这样,才能把党交给我们的工作实实在在地办好,也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实话实话”“实事实办”的好氛围。

 

强化工会职能 维护职工权益

工会组织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职工利益是工会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面对新的市场格局和利益关系,工会应打破老的各项社会职能并列的工作方法,以维护职工权益作为工会的基本职责,以调整职工与企业劳动关系作为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途径,以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作为工会工作的“ 牛鼻子”,强化工会职能,维护职工权益。

    工会工作的基本问题是维权问题,所有工作都应紧紧抓住和围绕这个最本质的问题展开,即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民主权利和精神文化需求。要作好维权工作,当前重点要作好“五突破一加强”工作。

    “五突破一加强”中的第一个突破,强调的是工会协助党政机关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对帮扶特困职工生活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这项工作的实质是维护困难职工的经济利益;第二个突破强调的是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这项工作的实质是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经济利益;第三个突破强调的是坚持和发展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厂务公开和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其实质是保障广大职工的民主权利;第四个突破强调的是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中都要有职工代表参加,其实质是通过职工代表参与企业的领导班子,保障职工群众的民主权利;第五个突破强调的是最大限度地把新建企业的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其实质既是依法维护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的组织权,更是强调实现工会维权工作必须要有的组织保证;“一加强”指的是各级工会领导机关自身的改革和建设,通过改革工会领导机关的组织体制、运行机制、活动方式和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整体素质,来更好地为基层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为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服务,其实质是着力从立法和制定政策参与、职工劳动权益的政策研究和工会理论建设等方面解决好宏观维护、源头维护的问题。

     在工作中,重点要突出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和切实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利是人的积极性的两大基本动因,也是调动人的积极性的两大基本原则。离开这两点,职工群众积极性、创造性的保护、调动和发挥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工会要赢得广大职工群众的信任和拥护,要发挥好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最重要、最根本的是要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职工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全国工会工作的实际来看,要抓好这一重点,必须首先最大限度地把新企业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这是实现其他突破的组织保证。

     在工作中,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把握工会的监督性,并体现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之中。工会要实现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与此相对应,工会要实现在监督国家利益即全国人民总体利益不受侵犯的同时,更好地监督职工群众的利益不受侵犯。应该说,工会的维权工作,经常、大量、具体的是从监督角度提出问题和开展工作的。丧失监督性,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很难落到实处,更难以取得实效。

     各级工会组织必须始终依据各地、各产业工会的实际,看到过程性,注意时间性,重视差异性,不搞一刀切、不一哄而起,因地制宜地提出问题、开展工作。这就要求工会,一方面不操之过急,在实际工作中先抓住一两个突出问题打开局面,在过程中推进,在过程中发展;另一方面,要求工会碰到困难不心灰意冷,始终保持锲而不舍的精神,在过程中寻找出路,在过程中突破难题,在过程中打开局面。

    需要强调的是,“五突破一加强”是一个整体,各项重点工作之间、重点工作与其他工作之间都有着内在的紧密联系。强调整体性,是强调保护职工的积极性与调动和发挥职工的积极性是统一的、有内在联系的。工会必须关心职工,维护职工利益,保护职工的积极性,这是工会全部工作的前提;工会必须教育职工,凝聚职工,作好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战斗力,这是调动职工积极性的重要保证;工会必须动员职工,组织职工,为职工的具体利益和全国人民的总体利益不懈奋斗,实施好 “经济技术创新工程”,这是把保护、调动起来的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合理发挥出来的落脚点,也是对工人阶级长远利益的维护。

工会也要树“行风”

 工会组织也应有“行风”,这就是:深入职工,积极为职工说话办事。

   工会是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群众化是其区别于其它组织的一个明显特征。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有着密切联系职工的“得天独厚”的优越环境和条件。

    更何况,工会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一方面要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职工中宣传,发动职工为党提出的各项任务作贡献,另一方面,要把职工中的情况、意见、建议和要求反映上去,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做好这些重要工作,前提只有一个,就是必须深入到职工中去,密切与职工的联系。也只有这样,才能把工会组织代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落在实处,才能想职工之所虑、急职工之所难,谋职工之所求,办职工之所盼,职工才会把工会组织视为自己的“娘家”,才会把工会干部视为“知心人”。

    密切与职工的联系,是我们工会的立会之本,力量之源,生命之根,不联系职工,不为职工说话办事,必然要脱离职工,失去职工。

    在新世纪,工会面临的工作和任务更具有挑战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更应该坚持和发扬密切联系职工,为职工说话办事的好“行风”,真正在思想上扎根,在行动上落实,让职工满意,通过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的努力工作,使广大职工在完成“十五”规划中继续发挥主人翁的主力军作用

职工信访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我国正处在转型的交叉路口、改革的攻坚阶段和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情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利益格局的调整和社会发展,劳动关系复杂多变,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因而,职工上访也不断增多,为此我们要准确把握社会问题、社会矛盾的本质,探索职工信访活动规律,完善职工信访工作的理论体系和管理机制,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 一、职工信访工作是新时期工会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体现

    工会组织职能之一,是代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而职工信访活动则是社会客观矛盾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职工信访工作是工会服从大局,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发挥好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的需要,是维护职工群众根本利益的一种重要手段,在调节社会关系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职工信访部门又起到沟通、协调、窗口、缓冲、防范等诸多作用,具有“四项功能”,即联系职工、听取意见的民主功能;排忧解难、满足需要的服务功能;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稳定功能;了解职工、科学决定的信息功能。通过职工信访这个窗口,关注职工的忧患疾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笔者认为,做好新时期职工信访工作必须坚持为经济建设、为维护社会稳定、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原则,树立责任、法制、协调三种意识。所谓责任意识,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树立和实践“领导就是服务”的思想,以职工为本,满腔热忱地做好职工信访工作,注意把职工反映的问题收集起来,定期进行综合分析,从小民情中研究大民情,打好主动仗;法制意识,就是要从法律法规中找答案,以法服人,依法处事,依法调处,协调意识,就是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和各级工会组织形成整体合力,妥善解决上访职工的问题。

二、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新旧体制更替,新旧观念碰撞,新旧矛盾交织,是转型期的主要特征,基层是矛盾和冲突反映比较集中地,基层工会干部对做好职工信访工作负有重要责任。

     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各基层工会组织要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争议调解小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缓和矛盾、化解矛盾,保护职工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职工上访基本属于因经济问题而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这就要坚持民主的办法、教育的办法、疏导的办法,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说服引导工作,用感情感化人和影响人,争取职工群众的信任、理解、服气,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避免或减少一些职工信访问题的发生。

三、心系全局,依法调处,为改革、发展和稳定做贡献

     职工信访工作是工会组织联系职工群众,为改革、发展和稳定作贡献的一种有效途径和较好形式,工会法律工作部门干部,要认清责任,甘愿清苦,甘作代言人,自觉做好职工信访工作。新形势下做好职工信访工作要做到“五个加强”:



第一,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各、县(市)、区工会法律工作部门不仅担负职工信访接待、咨询等工作,更重要是担负普法宣传教育任务,作为工会法律工作部门要坚持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当成重要任务来抓,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群众和经营者、管理者法律水平,做到学法、懂法、用法。

第二,加强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工会法律工作部门要按照《工会参与劳动处理试行办法》的规定,依照法律法规及调解程序,公正、公平、公开的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第三,加强职工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对象主要是那些需要诉讼法律而有各方面困难的上访职工,在县级以上工会要创造条件设立职工上访热线电话,配备专兼职法律律师,为需要诉诸法律的上访职工提供法律援助。

第四,加强法律法规贯彻情况的监督,随着我国社会发展进步,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健全了,各级工会组织要以法律为准绳,重点对《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和地方有关工会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展示法律的权威性和法律的普及性,减少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

第五,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要求预测准确、预报及时、预审到位、预控有效,坚持以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有效地预防和处理劳动争议,特别是突发事件。

第六,加强综合分析与信息反馈。工会法律工作部门干部要不断提高自身法律政策水平,提高工会依法维护的能力,在受理的本辖区职工信访问题,要进行阶段性研究、分析,找出矛盾的规律性、特殊性和普遍性,提出正确、科学解决矛盾的意见和建议,供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决策时参考。

关于激发工会基层组织活力几点思考

中国工会十四大提出,要加强基层工会建设,重视基层、活跃基层,努力增强基层工会的活力。那么,怎样才能有效地激发工会基层组织的活力呢?

 一、着眼服务大局,夯实自身基础

    新形势下的工会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新世纪新阶段工人运动的主题,服务大局紧贴中心。工会要更好地服务大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全面加强工会基层工作,夯实自身的基础至关重要。这是由工会基层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决定的。工会基层组织是工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工会组织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开展工会各项工作的承载者、实践者;工会的各项工作任务都要通过工会基层组织来落实,工会的作用最终要通过工会基层组织来体现。要把亿万职工群众的思想和行动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中来,从根本上说要靠党的坚强领导,就工会组织而言,离开直接面对职工群众的基层组织作用的发挥,是不可能的。目前,工会基层工作的现状还不适应或不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新建企业与日俱增,职工队伍不断壮大,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大量涌现,使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的任务越来越重;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快速发展与其工作基础薄弱的矛盾十分突出,工会基层组织作用的发挥与职工群众的期望差距较大的问题普遍存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股份制成为所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使工会基层工作又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境内外敌对势力竭力散布“工会多元论”,加紧“分化”“西化”我国职工队伍、破坏我国工会组织团结统一的图谋一天也没有放松。因此,我们必须以改革的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强化固本强基的意识,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增活力、促发展的工作。

    历史和现实的经验都表明,工会组织服务大局与全面加强基层工作,夯实自身的基础从来就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前者是目的,后者是手段,后者是为前者服务的。服务大局为加强工会基层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不断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加强工会基层工作紧紧围绕伟大事业的需要来展开,并促其蓬勃发展。党中央曾指出,工会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努力使基层组织的工作活跃起来,要以基层组织是否具有活力作为检查考核工会工作的一个重要标准。胡锦涛同志在同全总新班子成员和工会十四大部分代表座谈时指出:“最广泛地把职工群众组织到工会中来,最充分地把工会的活力激发出来”。党中央总是把工会服务大局的要求和重视基层、激活基层的要求紧密结合,一贯地、现实地提了出来。这应该成为我们做好工会工作的一个规律性认识。

 二、突出提高维权能力,全面履行各项社会职能

    全面履行各项社会职能,突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这是由工会组织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决定的。适应现阶段我国劳动关系发生深刻变化的迫切需要,工会基层组织必须与时俱进,准确把握自己的定位,切实履行好表达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基层工会只有按照中央的要求和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理直气壮地切实履行好维护的基本职责,才能得到所在单位职工群众的认可,才能把职工群众有效地团结在党的周围,真正起到桥梁纽带作用。同时工会基层组织还要从实际出发,履行好其它社会职能。工会履行维护的基本职责与全面履行其它社会职能是统一的、包容的,而不是排斥的、对立的。我们既不能一讲突出维护职能,就以为是不要履行其它职能了,也不能一讲全面履行各项社会职能,就以为是不要突出维护职能了。基层工会必须坚持用辩证的观点去开展工作,要善于把维权融入改革、发展、参与、帮扶的全部过程,并通过全面履行各项职能来提升维护效应。

    按照全面履行各项社会职能,突出维护职能的要求,全面加强工会基层工作,就必须最大限度地把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在内的广大职工群众组织到工会中来,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就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调整劳动关系的机制,重点维护好职工群众在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劳动安全等方面的权益;就必须坚持依法治会、依法维权,把《工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用足用好,落实到基层;就必须坚持分类指导,下功夫打好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工作的基础;就必须切实抓好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创新发展,不断增强基层活力;就必须认真抓好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和职工队伍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其工作水平和竞争能力,等等。

 三、把握自身特点,推进群众化、民主化进程

    深入推进基层工会群众化、民主化进程,是工会组织的性质和特点决定的,是符合党的十六大关于扩大基层民主要求的,是基层工会改革和建设的方向。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工会本身必须是民主的模范”。曾庆红同志代表党中央在中国工会十四大上的祝词也对工会的群众化、民主化提出了明确要求。不容忽视的是,目前在一些基层工会,特别是非公企业工会,许多民主制度、民主生活没有坚持,不选举会员代表,不知道会员代表常任制,不召开会员 ( 代表 ) 大会,不按期换届选举,不向会员 ( 代表 ) 大会报告工作等问题依然存在。透过这些现象,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一些基层工会作用发挥不好,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它们群众化、民主化水平不适应开展工作的需要,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

    实践表明,工会的力量存在于会员和职工之中。哪个基层工会群众化、民主化水平高,哪个基层工会作用就发挥得好。反之,就可能形同虚设。依靠会员群众开展工会工作,根据会员群众的意愿开展工会工作,是催生基层工会活力的不竭动力。基层工会要始终把体现会员、职工群众的意愿、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始终把依靠会员和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作为做好工作的重要保证,始终把会员和职工群众作为评判工会工作是否到位、工会干部是否合格的主体。同时,要把坚持和完善工会内部的各项民主制度贯穿其中。一些地方推行的基层工会主席直选工作,不仅增强了工会干部的维权意识、群众观念,而且强化了职工群众的会员意识、主体意识,有力地促进了群众化、民主化,被称为“激发基层工会活力的突破口”。但基层的民主素质只能在基层的民主实践中提高,不能因噎废食,不能一哄而起,要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会和会员当家作主有机结合的原则,积极而稳妥地推进。

 四、加强工会机关建设,提高指导服务功能

   工会基层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全局性、战略性、长期性的工作,抓基层、打基础,不是哪个部门的事,而是全会共同的职责和任务。因此,工会领导机关各个部门都要结合开展业务工作,围绕加强工会基层工作形成合力,把各项业务工作落实到基层。基层是个大舞台,机关各部门都可以在这个大舞台上大有作为。

    基层是机关的一面镜子,这面镜子可以折射出机关指导服务基层的水平。全面加强工会基层工作,工会各级机关都负有重要的指导服务职责。同时,也因其各自所处的层次不同,在指导服务基层的机制、途径、手段、方法上有所区别。县级工会机关处在抓基层的前沿,其对基层的指导服务主要是以更加具体、更加直接的方式进行的。全总、省总机关对基层的指导服务,主要是从宏观参与入手,加强调查研究,做好立言、立论、立制、立法的工作,为基层提供更多的理论、法律、政策和信息服务。总之,工会各级机关指导服务基层的具体手段、方法可以而且应该有所不同,但在服务指导基层、推动基层工作在创新中不断发展的目标是共同的、一致的,也是责无旁贷的。



毫不动摇地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

当前全党正在掀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重要的是要提高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是一脉相承而又与时俱进的科学体系的认识。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是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对于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一、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条根本指导方针

   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我们党的一贯的根本指导方针,是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成部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初期,毛泽东同志就指出:工业无产阶级人数虽不多,却是中国的生产力的代表者,是近代中国最进步的阶级。革命的领导阶级是工人阶级。他多次强调,没有近代工人阶级,革命就不能胜利,因为他们是中国革命的领导者,他们最富于革命性。我们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团结其他劳动群众。依靠谁的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首要问题。我们要完成党的十六大确定的宏伟目标和任务,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在当代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把党建设成为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能够经受住各种风险和考验,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就必须一以贯之地坚持这个指导方针。为什么这样讲呢?第一,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由工人阶级自身的特点决定的。工人阶级既是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基本动力,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强大社会力量。我们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特殊的利益。这就决定了党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一切以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第二,党的领导,说到底就是要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支持和组织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让群众认识到自己的利益并为之奋斗。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党实现正确领导的题中应有之义。第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离不开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实践。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来自基层和实践的丰富经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正确制定和顺利实施。

   我们说依靠广大人民群众,首先就要依靠作为领导阶级的工人阶级,我们说的依靠工人阶级,是指依靠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整体,在一切有职工群众的地方和单位都必须认真贯彻党的依靠工人阶级这条方针。

    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既然是党和国家的一条根本指导方针,党和国家的各级组织、领导干部、全体党员都应自觉贯彻执行,而决不能当成一个口号来呼喊了事。想问题或办事情,都要保证工人阶级应有的政治地位和必要的物质利益,都要有利于提高工人阶级的整体素质,都要有利于调动工人阶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都要有利于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

 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归根到底要体现在推动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发展、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上。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在本世纪头 20 年,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这是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是一项伟大的开创性事业。要实现这个伟大的宏伟目标,就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造福于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伟大的开创性事业,因而也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自己的事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工人阶级既是建设者,又是受益者。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美景需要工人阶级用智慧来描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厦需要工人阶级用双手来建造,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果实需要工人阶级用心血和汗水来浇灌。只有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先进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才能早日实现。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随着时代的发展,科学文化素质越来越成为工人阶级的力量源泉。面对全球化趋势增强,科技革命迅猛发展,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的时代大潮,科学技术日益成为第一生产力。而人作为第一生产力中的第一要素,素质的高低成为决定一个国家竞争力高下的关键,尤其是劳动者的素质更成为关键的关键。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者的文化技术素质,不仅决定生产力发展的速度和质量,决定一个企业竞争力的高低,也决定劳动者自身在竞争中的地位。提高科学文化素质是新时期对工人阶级的突出要求,是工人阶级与时俱进,发挥主力军作用的基本条件。广大职工只有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结合生产和工作的实际,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劳动技能,成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新型劳动者,才能真正肩负起主力军的历史重担,才能在建设祖国的伟大的进程中真正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 三、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必须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就必须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长期以来,工会紧紧围绕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实践证明,中国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为职工利益的表达者和维护者,在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中已经发挥并将继续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工作中,怎样才能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呢?我认为,在新世纪新阶段,工会组织要准确把握自己的定位,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覆行各项社会职能,突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这是工会组织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适应现阶段我国劳动关系变化的迫切需要。

第一,努力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技文化素质,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要结合工会特点,发挥自身优势,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当知识型职工”等形式多样的提高职工素质的教育活动,引导职工树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思想观念,着力提高职工科学文化、技术技能和业务素质,增强职工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创业能力,推进工人阶级知识化进程,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立新功,再创伟业。

第二,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要大力推动建立和完善维护职工权益的法律保障体系,积极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改革措施的制定,建立完善工会与同级政府(行政)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从源头上、宏观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要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维护好职工的民主权利、经济权益和学习教育权利。要建立健全厂务公开制度、劳动合同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劳动关系矛盾预警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处理制度、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监督制度、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和法律援助制度,推动有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对于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会要及时准确地反映情况,伸张正义,促进企业和有关方面采取措施,坚决予以纠正,决不允许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滋生蔓延。

第三,要大力帮扶职工解决实际问题。凡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事情都要竭力帮助。要继续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城市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充分发挥工会再就业援助、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的作用。

第四,进一步加大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会的力度。要进一步加大非公有制企业建会力度,坚持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建立工会组织的原则,确保工会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进城务工人员是工人阶级队伍的新成员,目前他们在工作、生活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比较突出,工会要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把他们进一步组织起来,团结起来,维护好他们的权益。要以建设“职工之家”为载体,加强基层工会建设,要进一步激活基层组织的活力,充分发挥基层工会在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我们现在正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 110 周年,纪念毛泽东同志,应该更加深入地学习毛泽东同志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的理论,并与学习邓小平同志的有关论述结合起来,和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主力军作用。

 

对职工民主管理立法问题的思考

 

  我国是一个民主法制的国家,职工民主管理法制化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又是一个市场经济的国家,市场经济需要有一个完备的法律体系,而职工民主管理法制化则是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制定一部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职工民主管理法显得迫切而且极为重要。笔者现就职工民主管理立法中的几个问题,提出如下思考。

 一、对各种所有制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基本形式统一的可行性思考

    笔者认为,不论对何种所有制企业的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都应作出统一的规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应该作为所有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这是因为:

(一)有现行的法律法规依据。《劳动法》第八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劳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工会法》第六条规定:“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会法》第十九条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第十九条也规定:“工资协议草案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审议”。以上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是适用于我国所有企业的。

(二)有利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根据上述所列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的有关重要事项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是一项必不可少的、法定的民主程序,如果不通过这个程序,有关事项的形成就是违法。而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的审议讨论,将可以避免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些失误,有利于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

(三)有其它形式的不可比拟性。职工民主管理的形式虽然很多,但其它任何一种形式都无法与职工代表大会这一基本形式相比拟。一是参与者的广泛性不可比。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是由职工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各方面职工的比例结构民主选举产生的,具有代表的广泛性,而其它形式只是部分的或者某些方面的人员参与,参与者的代表面较窄;二是行使权利所涉及的内容的广泛性不可比;三是法定的权威性不可比,职代会的各项职权是法律法规赋予的,它所形成的决议、决定具有法定的权威性。

    以上论证说明,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各种所有制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可行的。当然,有的企业还根据自身实际,创新了一些其它民主管理的好形式,但仍需进一步发展、完善。

 二、对各种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设置统一的可行性思考

  笔者认为,对各种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设置也应统一。这是因为:

(一)各种所有制企业都是平等的市场主体

    市场主体是指在市场上从事交易活动的组织和个人。企业是市场上资本、土地、劳动力、技术等生产资料的提供者或购买者,又是各种消费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是法律上和经济上独立自主的法人实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企业与其他交易者之间地位是平等的,都必须遵循共同的市场规则和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反之,不论何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都将受到市场的惩罚。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职工民主管理立法,如果仍然以企业所有制形式来确定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就不能从本质上反映企业的法律特征,就不能准确界定企业的法律地位和企业所有者的责任界限,就不能公平地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就不能为企业和职工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也就失去了法律本身所具有的引导作用、规范作用和保障作用。

 (二)各种所有制企业的职工都是平等的市场主体

   各种所有制企业的职工,他们都是自然人,都是我国公民,也都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所有制企业职工的身份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正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在《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系列报告》之七中所指出的:在我们国家,职工具有国家的主人,企业重大利益的相关者和企业的雇员三重身份。第一,他们是我们国家的主人。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管他在我国什么性质的企业工作,其国家主人的身份是不能改变的,其国家主人翁的地位都是平等的;第二,他们是自己所在企业的重大利益的相关者。不管何种所有制企业的职工都是生产力中最重要的活的要素,当然是企业重大利益的相关者;第三,他们是企业的雇员。不管何种所有制企业,只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不论是从事实上、还是从法律上都已经成立,劳动者的雇员身份也就相应确立。

    从管理学的角度看,不管何种所有制企业的职工与企业的关系都不容置疑地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企业是管理者,职工是被管理者。

 (三)平等的劳动权益和经济利益应当有平等的民主权利

    职工民主管理既是一个政治范畴,又是一个经济范畴。职工代表大会所涉及的一些问题,都是与职工的劳动权益和经济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职代会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即使职工国家主人的民主政治权利得到了体现,又使法律赋予职工的劳动权益(如劳动报酬权、社会保险权、福利待遇权等基本权利)得到有效的保护,而这些基本权利,对各种所有制企业都是一视同仁的。各种所有制企业的职工在本企业也都应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综上所述,由于各种所有制企业和职工都是平等的市场主体,当然都应当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法定的平等权利。因此,在职工民主管理立法中,应改变计划经济时期的那种按所有制性质立法的状况,对各种所有制企业职代会的职权进行统一规范,使平等的市场主体、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和平等的法定权利。

三、对职工代表大会职权的基本内容的定位思考

   职工代表大会基本职权的设置问题,是关系到法律、法规赋予职工的各项权益能否得到有效落实的关键问题。基于上述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基本形式统一和职工代表大会职权统一的可行性论证,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思考:

1. 知情参与权。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年度生产经营和工作计划、企业重大问题、经营管理方向、生产技术革新等重要决策和涉及职工根本利益的问题有知情参与权;

2. 审议通过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集体合同草案、工资协议草案、企业改制方案、劳动管理制度及其它重要规章制度,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否则视为无效;

3. 评议监督权。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高中级经营管理人员进行评议,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对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和参与集体协商、工资谈判的职工代表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企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的情况及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4. 选举、罢免和推荐权。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者罢免参加集体协商、工资谈判的职工代表、选举和罢免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委员会)负责人,在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企业,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对上级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职代会有推荐权。

   通过对上述几个问题的探索与思考,笔者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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