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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现阶段农村村级财务规范管理的思索

时间:2022-04-05 15:12:02 浏览量:

    摘要:文章针对目前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剖析其根本原因是缺乏制度的合理安排和村民公众的有力监督,村民自治权没有得到切实的落实;进而提出使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必须采取的有力措施。
 
    关键词:农村;财务;村账乡管;会计委托代理制
 
    近年来,随着会计委托代理制度的推行,全面实行“村账乡管”,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取得一定的效果。但也暴露出不少问题,群众来信来访不断出现,甚至出现群体性事件,导致干群关系紧张、矛盾激化,影响党的农村政策的贯彻落实,影响农村改革的推进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本文就农村财务的规范管理进行探讨。
 
    一、当前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通过政策支持、资源开发、资产盘活、体制转换等措施,各级政府加大了发展村级集体事业的工作力度,使新农村建设项目不断增加。同时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土地被征用,一些村级集体经济的总量、规模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好的村大都是临近城镇、市郊的村庄,其区位优势明显。分析这些村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一是土地征用的大笔补偿收入,二是发包及上交收入,三是投资经营收入,四是新农村建设下拨资金等。而财务管理中的问题也往往与这些来源相关。村级财力总量大的村,问题也较多;而贫穷落后的边远村子的问题就相对少一些。
 
    (一)资产管理不够规范
 
    在土地征用中,土地征用费管理发放漏洞较多。有的村向上报的土地征用面积和土地上林木的款项,与村里支付给农民的实际款项往往有较大出入,一部分土地征用款被村干部以各种名义截留。有的村在市场、道路、桥梁、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中,基建工程项目的管理和经费拨付不规范,搞暗箱操作;或没按合同条款要求支付工程款,造成一些工程质量难以保证;或者采用多开工程款和虚开发票的方法,从村里套取资金。有的村在发包山塘水库、水果林木等集体财产中,不搞公开招投标,发包合同不到位,甚至出现有的承包户故意不交承包金或拖欠承包款,使得承包款项不能及时足额收取入账。
 
    (二)“商务招待”费用逐年上升,非生产性开支居高不下
 
    过年过节时,一些村的主要干部打着拉关系、促发展的幌子,忙于吃、请、送。而这些费用大都“改头换面”,不应开支的变成能报销的票据入账。从发票及原始附件来看,都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和正当用途等,手续齐全完备,真假难辨。代理会计对支出发票的审核,只能是看发票的手续是否完备,而对发票的真实性很难把握;即使知道真情,也不会去较真。
 
    (三)财务公开不透明,财务监督成摆设
 
    许多村的财务不公开,账实不相符。即使公开财务,也是做做样子,群众根本看不懂来龙去脉,无法了解资金的详细用途和去向。一些村财务开支多头审批,白条、便条入账多。村财务监督小组形同虚设,不能发挥监督作用。有些村集体的工程项目建设透明度不高,集体资产流失严重。有些工程项目无预算,无公开投标,无承包合同或承包合同保管不善,工程完工没有及时结账、及时公开。
 
    (四)极少数村干部贪污、挪用集体资金
 
    有的村干部擅自出借、无偿占用村上集体资金,使大量借款一时无法收回。有的村干部违反财务规定,公款私存,牟取利息;或违规为企业或亲友提供经济担保,导致村集体资产流失。有的村采用虚增被征土地花木、大棚补偿款等办法,合伙私分、挪用征地补偿款。收入不交账,多收少交,重报开支,多领补助,乱发误工补贴,甚至合伙巧立名目私分公款以及造假发票报账等。
 
    二、原因
 
    (一)对村级财务管理监督工作没有真正到位
 
    一些镇(街道)的领导认为村账镇代理了,就可以放手了,因而没有认真事前防范、检查督促;一旦出了问题又去包办代替,侵犯村民自治权。乡镇(街道)会计代理站一般设在乡镇政府,专职会计对村里的财务实际情况不了解,难以进行有效监督,从而产生了做账的不管账、管账的不做账的怪现象,弱化了本应有的监督功能。在一些富裕村,村干部争着当,贿选而当上的干部往往是抱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法制观念淡薄,导致财务开支混乱。而大部分村没有集体收入或是收入很少,村级各项收入基本上都是靠上级转移支付,这些村基本上不再做账了。因此,对这些村的财务审计也没有真正开展,形成财务审计中的盲点。
 
    (二)财务制度设置不科学,随意性强
 
    村里的重大财务活动和财务事项还是由主要干部一人说了算,财务漏洞难以避免。如土地征用补偿费的管理发放在制度设计上存在严重缺陷。在土地征用上,往往通过镇村组织对农民土地进行预征,“软硬兼施”,想方设法把征用款尽快发到农民手中,造就既成事实,以便尽快启动基建项目。为让村干部对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享有一定的机动权,很少去核对土地征用款的明细去向;有的甚至默许或鼓励村干部违规暗箱操作,使村干部侵占、挪用土地征用款等违法行为有机可乘。又如,由于随着时间的推移,征地越来越困难,实际补偿到农户的标准往往不一致,往往会出现一路之隔、一年之隔,土地补偿价格相差极大的现象。因此,不少涉及土地征用的村,为了使矛盾容易解决,一般都没有将土地征用单位拨付到村的款项和发放到户的明细账逐一公开,这不仅规避了村民的民主监督,还为村干部虚开发放清单、虚列支出、获取私利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农村财会人员素质不高,队伍不稳定
 
    有的村财务监督小组成员由于不愿或不敢得罪村干部,对财务审核中发现的问题,也放任不管,听之任之。有的村财会人员不能坚持原则,不是为村集体做好内当家,而是为村支书或村主任工作。有的老财会人员外出打工不作任何交接,新班子也“新官不理旧账”,不接受老班子的债权、债务、集资尾欠、收支盈亏等。甚至于出现原任会计远走高飞外出打工、把拒绝移交会计手续作为报复手段,出现“断头账”、“两本账”现象。于是,多人收钱,多人管钱,长时间不交账、不结账,成为个别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法制教育、政策宣传不到位,政策法规尚存在缺陷,导致查处难度大
 
    多年来,村主要干部上岗都要实行短期培训。但是,没有脱离形式主义,不注重实际效果。由于村级财务管理不容易规范,好多村的财务数额又不大,比起房地产市场的腐败现象动辄上十万、上百万元的案件来,真是小巫见大巫;有关村民又长期外出打工,调查取证难,罪与非罪界定难等因素,上级纪检部门、司法机关往往怕难、怕烦而不愿接手有关案件。另外,由于对农村财务违法违纪问题的管辖权规定不一,而且,法律规定村委会是自治组织,一旦村干部在财务上出问题,除非明显触犯刑律党纪,一般情况下处于“挂不上号、排不上队”的状态,时间一长,也就不了了之。
 
    三、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的设想
 
    (一)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思想认识
 
    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存在的问题,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学习有关“村账代理制”的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农村政策法规等,提高村级干部的综合素质,使他们真正知道什么是违法,什么是合法,切实做到依法按章办事。上级政府部门既要尊重和支持村民自治权,在法律与政策的范围内支持“村账代理制”,又要有所创新、有所发展,充分发挥农经部门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作用。
 
    (二)乡镇(街道)党组织要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把村级班子建设好
 
    党委和政府要把村级党组织建设好,尤其是要挑选和培养好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书记,引导和支持村民选出优秀称职的村委会主任。要密切关心和大力支持他们的工作,真正落实村民自治权,使村级财务工作有一个坚强的组织保证。对与村级财务违法乱纪案件有牵连并负有责任的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要坚决查处,决不能姑息迁就。
 
    (三)进行地域调整,撤乡并村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交通与通讯的日益发达便利,小村小乡式的地域分界和财务管理也有必要合并。这既可减轻乡镇级财政和村民的负担,又可通过地域调整,合理利用农村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共资源的重置、闲置和浪费,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全新环境。
 
    (四)规范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村账乡管”的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堵塞村级财务管理漏洞
 
    资产承包租赁及出让必须经两委会讨论,重大项目必须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讨论表决方可实施,且均应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向村民公开。要严格执行招待费定期审额制度。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制度。乡镇、街道要协同代理会计和农经站,及时指导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发挥作用,定期对村级财务账目审计督查,并向村民公开。村级取消现金会计,只设一名报账会计,取消村级银行账户,由农村财务管理中心在金融机构开设村集体资金专户,村级财务的一切收支活动纳入中心统一管理,分村核算。
 
    (五)量入为出,控制和化解村级债务
 
    村委会兴办公益事业要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禁借款和贷款去垫付各种村级支出,要发挥广大村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从根本上抑制集体资产弱化和流失。必须在广开财源,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的前提下,厉行节约,堵住支出漏洞,把开源与节流有机结合起来,管好用好村级集体资金。
 
    (六)管好并盘活存量资产,使其保值增值,提高集体资产的利用效率
 
    在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登记的基础上,对集体资产的占有、经营及日常管理做出明确规定,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使村级集体经济像“滚雪球”一样,由小到大,由弱变强。要压缩非生产性开支,寻找致富门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加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收入。
 
    (七)严格乡镇(街道)联村干部和农经人员的考核,加强农村财会人员队伍的建设
 
    一方面,县(市)农业管理部门要强化乡镇农经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切实履行起职责。要把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责任具体落实在驻村的乡镇(街道)干部和农经人员身上,把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和村务公开状况作为考核他们的内容,促使他们能与村级干部和财务人员同心协力,共同抓好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加强村级财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建立村会计岗位责任制,并实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为优秀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考核为不称职者,应予调换。对个别违法违纪的,要坚决查处,以净化财会队伍。
 
    参考文献:
    1、关于印发《浙江省违反村级财务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DB/OL].浙江农业信息网,2009-01-08.
    2、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的实践和思考[DB/OL].中国农经信息网,2010-03-08.
    3、当前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J].浙江财税,2008(5).
    4、蒋洪.提高财政透明度保障人民的知情权[DB/OL].人民网,2009-03-09.
 
    (作者单位:中共兰溪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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