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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加强滨州市海河流域水利工程管理(刘景伟,赵立杰,张永云)

时间:2022-02-21 15:12:15 浏览量:
  摘要:本文通过对滨州市海河流域水利工程管理现状的分析,找出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作者通过自身多年的工作实践,提出了改进和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的方法措施,对当前的水管单位应该具有一定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关键词:水利工程;管理;探讨

中图分类号:P332.3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9-6159(2008)-04-0048-02

1 滨州市海河流域水利工程概况

1.1 工程现状

滨州市海河流域位于黄河三角洲腹地,流域面积为7145.62km2。该流域南临黄河,北濒渤海,东与东营市接壤,西南、西北分别与济南市、德州市相邻;内有滨城区、开发区、沾化、惠民、信阳、无棣4县2区,共计75个乡(镇)、391个行政村。流域有徒骇河、马颊河、德惠新河、漳卫新河4条大型防洪排涝河道;秦口河、土马沙河、白杨河、潮河、付家河等20余条中型排涝河道;河道总长580km。共有堤防720km,拦河闸53座,渡槽15座,涵洞190余座,闸上交通桥55座。这些水利工程由滨州市海河管理局统管,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设分支管理机构,各分支机构的人、财、物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滨州市海河管理局只对其进行业务指导。

1.2 存在问题

长期以来,滨州市海河流域内的水利工程,在滨州市防洪、除涝、灌溉、供水以及生态环境改善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随着社会的迅猛发展,一些不适应现代发展的水利工程管理方面的问题日趋突出,影响到工程效益的发挥。

1.2.1 体制不顺,责权利不明

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的界限不分明,条块分割严重。统一管理和调度,常常因县(区)行政区域之间利益相争而变得十分困难,严重制约了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及时性和协调性,水利工程的养护维修及优化调度难以实现。

1.2.2 单位性质不清,机制不活

滨州市海河流域水利工程多为一类公益工程,承担着水利工程安全运营等社会公益性任务,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却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既无事业经费,又无经营自主权。政事不分,事企不分,管养不分,造成水利工程管理工作难以完全到位。

1.2.3 投入机制不健全,水价形成机制不合理

国家投入极少,地方财政基本不投入,工程运行管理和维护经费无来源,工作人员生活无保障。供水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与成本严重背离,同时水费征收不到位,致使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长期亏本运行。

1.2.4 管理设施及技术手段落后

现有的工程大多为20世纪六七十年代所建,限于当时的技术经济条件,标准低、质量差,配套设施、管理设施不健全,加之后期投入不足,导致很多水利工程年久失修,破坏严重,效益衰减。另外,由于投入不足,缺乏先进的勘测、观测、交通通讯等管理与施工设备。同时,由于职工办公条件较差,劳保制度不健全,造成职工工作积极性不高,“重建轻管,只建不管”的现象严重。

1.2.5 机构臃肿,人才匮乏

一方面,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人员严重超编;另一方面,管理队伍结构不合理,缺乏技术强的专业人才。有的基层管理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仅占15.2%。另外由于经费不足,专业人员得不到及时培训,知识更新缓慢,人浮于事的现象比较严重,致使工程管理水平比较低。

2 几点建议

滨州市海河流域水利工程应建立“统一管理与分级垂直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加强“一龙管水,多龙治水”。针对滨州市海河流域水利工程特点,提出以下几点管理建议。

2.1 建立垂直高效的管理机构

按照统一管理和分级垂直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滨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滨州市水利局)下设市专业管理机构(滨州市海河管理局),由市专题管理机构(滨州市海河管理局)对滨州市海河流域水利工程进行统管;市海河管理局在各县(区)下设分支机构,该分支机构的人、财、物直接隶属市海河管理局管理。上下自成一体,实现对滨州市海河流域水利工程的统一、有效管理,达到科学调度、优化配置的目的。同时按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核定市海河管理局及各分支机构的编制,实行定员定岗,严控超编,使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真正建立起充满活力、务实高效的运转机制。

2.2 明确性质,管养分离

滨州市海河流域水利工程为公益性工程,按照国务院体改办《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应纳入事业单位范畴。事业性质确定后,实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与维修养护分离。新的管理机构不再进行具体的工程维修养护,而专门从事工程的运行监管。将养护维修任务,通过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和项目监理制的建设管理方式交给市场,由专业化的养护维修队伍来完成。其他后勤服务工作也实行独立,协调好“管理、维护、后勤”三者关系,真正实现水利工程现代化管理。

2.3 明确权责,规范管理

按照政事分开原则,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只对水利工程负有行业管理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水利工程的管理养护和安全运行,并对直管的水利工程负有监督资金使用和资产管理责任。市专业管理机构负责编制本流域综合水利发展规划和专业规划,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组织跨市、县(区)河道及其支流等水利工程的勘测设计与建设施工,组织抗旱防汛、蓄水供水,调处水事纠纷,组织水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各县(区)分支管理机构负责具体落实市专业管理机构的水工程管理方案、工作部署;在专管机构领导下,进行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参加防汛抗洪抢险,保证水利工程安全运行。通过明确各自职责,规范管理,达到上下联动、协调有序的目的。

2.4 建立合理水价,强化计收管理

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对农业用水和非农业用水分类计价。农业用水价格按补偿供水成本的原则核定,不计利润;非农业用水价格在补偿成本费用,计提合理利润的基础上确定。水价要根据供水成本及市场供求变化适时调整。同时强化计收管理,改进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和方法,实行预交水费、按方收费的方式,提高收费率,逐步达到足额征收。

2.5 拓宽投资渠道,严格财务管理

积极争取中央、山东省有关部门对海河流域的资金投入,大力筹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地方财政的水利建设基金和河道维护管理费全部用于河道工程管理运行和维修养护,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安排。工程更新改造费用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由计划部门在非经营性资金中安排。同时,市专业管理机构编制内的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由市财政负担。通过拓宽投资渠道,严格财务管理,从而确保水利工程的资金投入。

作者简介:刘景伟,男,科长,工程师,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来源:《山东水利》2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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